文号 索引号 00bfx-00000-2020-00006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县政府各部门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宝丰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机构简介】

宝丰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集中统一履行县属功能类公益类企业国有资产、县属国有金融资本和其他经营类企业的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企业党的建设和企业领导人员相关管理工作。

(二)牵头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订各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三)指导推进全县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四)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相关政策,拟订有关制度,依法对乡(镇、林站、办事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五)建立和完善全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任免、考核等相关管理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化建设,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七)参与拟订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监督执行。

(八)围绕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推动国有资本优化配置,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回报水平。

(九)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政策、标准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的法治建设及合规管理工作。

(十)有关职责分工。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宝丰县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产权界定、清查登记、产权纠纷调处及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事项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1.办公地点:宝丰县人民西路251号

2.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春夏),14:30-17:30(秋冬)(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3.办公电话:0375-6512788

4.内设机构:

序号

股室

负责人

办公

电话

工作职责

1

办公室

张朋飞

0375-6512788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2.承担文电、信息、机要、安全保密、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3.负责公文收发等工作;4.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等工作;5.负责机关组织建设工作;6.承办局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事项;7.负责机关财务工作。

2

党建办公室

张元昊

0375-6511165

1.按时收缴国资委党委下属各支部的党费,并上交给组织部;2.做好党员信息统计、整理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3.按照党员发展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4.制定党建年度工作计划,并总结年度党建工作;5.筹备局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6.指导下属国有公司党建工作。

3

企业资产股

张艳甫

0375-6511167

1.做好国有公司运营管理工作,定期收集公司运营情况汇报,对公司运营过程中重大事项,提请国资委管理专题会议研究。2.督促、指导各国有公司定期召开董事、监事会;3.做好出资企业股东会决议审核工作;4.做好国有资产收益入库工作;5.做好企业资产评估、处置、股权转让审批工作;6.做好企业章程审核工作。

4

行政事业

资产股

李晋康

0375-6515616

1.监督和审批各行政单位配置、处置、调拨资产;2.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执法执勤车配备使用管理;3.督促各行政单位资产月报、年报上报工作;4.督促各相关单位政府经管资产上报工作;5.积极配合各单位政企分离工作;6.监督管理司法机关、各行政执法机关对赃物、罚没物的处理;7.依法管理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工作。

5

财务监督与考核分配股

祁觉醒

0375-6511126

1.监督指导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工作;2.承担所监管企业经济运行和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统计信息;3.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健全会计和财务管理制度;4.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业务工作;5.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6.提出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7.根据有关规定承担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方案;8.建立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长效激励约束机制;9.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完善职工福利保障体系;10.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工作。

6

项目管理股

张乐欢

0375-6511159

1.做好国有公司项目监督管理工作;2.完善国有公司承建项目考核办法;3.督导国有公司承建项目进度推进及问题发现上报工作;4.做好国有公司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评审和招标监督工作。

5.下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订各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全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任免、考核等相关管理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化建设,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四)参与拟订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监督执行。

(五)围绕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推动国有资本优化配置,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回报水平。

(六)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政策、标准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的法治建设及合规管理工作。



【领导分工】

1.国资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兵团,主持国资局全面工作;

2.国资局副局长叶琨,分管财务监督与考核分配股工作;

3.国资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向峰,分管党建办公室、行政事业资产股、企业资产股工作;

4.国资局党委委员、国资服务中心主任:李勤永,分管办公室、项目管理股工作



宝丰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4104210001

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

ICP证号:豫ICP备05017732号-1

豫公网安备 410421020000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