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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县政府各部门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宝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机构简介】

1.办公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君文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西北角正南方向150米。

2.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办公电话:0375-6570680,传真号码:无


宝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全县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实施与之相关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改革方案;组织实施或协调实施全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承担全县城市建设管理任务。拟订全县城市建设管理和改革发展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城市防汛、排洪工作;负责全县城市管道、排水、路灯、污水处理、中水回收、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县城镇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住房保障的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和省、市、县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工作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融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各类棚户区改造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保障性住房资产监管工作,依法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统计管理工作和住房保障信息化工作。

(四)负责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发展工作。组织研究全县住房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组织拟订全县住房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五)监督管理全县房地产市场。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的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全县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中介管理、物业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县房屋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制度并监督实施。

(六)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全县工程建设与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工程建设和建筑业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全县建筑企业参与出县出省出国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拟订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全县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八)负责规范全县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全县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工作。拟订全县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和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实施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全县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拟订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制度、标准和程序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编制和实施城市设计,指导建筑设计创作;指导全县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县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查。

(九)负责建立全县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贯彻执行全县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实施与之相关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改革方案;组织实施或协助实施全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组织实施全县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贯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和建设标准的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

施)建设标准;组织全县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审定和推广,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拟订全县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监督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贯彻实施工程建设全省统一定额。

(十)指导全县城市建设工作。拟订全县城市建设的制度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县城市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城市建设,指导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指导全县城市综合交通、城市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的规划和建设;负责全县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全县村镇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农村住房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全县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监督工作。

(十二)负责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节能减排;组织实施全县重点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拟订全县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规划、政策和制度,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三)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工作。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县房屋征收补偿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编制房屋征收计划;监督管理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征迁行为;受理房屋征收复议、信访等事宜。

(十四)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宝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内设机构10个,包括:办公室、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住房保障股、建筑市场监管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科技与标准股、财务审计股。

(一)办公室(宣传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负责重点工作调研和督查督办,拟订全县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发展研究;承担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的对外交流合作和外事工作,负责局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局系统宣传工作。

(二)法规股。承担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制度起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机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工作;负责局系统信访、社会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

(三)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推进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完善信用评价体系。

(四)住房保障股(房地产市场监管股)。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研究住房保障发展方向,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编制全县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各类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住房保障项目审查,监督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统计管理和住房保障信息化工作;指导监督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后期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和县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工作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融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保障性住房资产监管工作,依法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拟订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的方案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中介管理、物业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县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县房地产信息系统;负责核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并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评估机构备案并监督管理;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编制全县住房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五)建筑市场监管股。拟订全县工程建设与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方案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工程建设和建筑业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和建筑业技术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含建筑装修装饰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并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出县出省出国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六)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消防监督股)。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负责全县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审批、监督检查涉及人民防空防护内容的地下空间工程,对不符合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予以处罚、督促整改;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七)城市建设股。拟订全县城市建设的方案和制度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县城市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城市建设及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的制定与实施;负责综合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建设;负责城市燃气、污水处理等行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城市综合管廊、海绵城市规划和建设;指导全县城市综合交通、城市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的规划和建设;指导全县园林城市、园林小区(单位)创建;拟订全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规范、质量评价体系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县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全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行业审查工作;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县房屋征收补偿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我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编制房屋征收计划;监督管理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征迁行为;受理房屋征收复议、信访等事宜;承担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村镇建设股。拟订全县村镇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村庄建设;指导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工作;指导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利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村镇迁建、重建工作。

(九)科技与标准股(城市与建筑设计股)。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科技发展规划,拟订建设科技、墙体材料革新、标准定额、工程造价的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点科技项目研发及成果推广应用,指导对外科技合作项目实施及引进项目创新工作;组织研究建筑产业现代化标准体系;指导全县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组织新型墙体材料的认定和推广应用;组织工程建设标准的推广工作;负责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的实施;负责实施全县工程建设定额;拟订全县工程造价管理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工程造价企业日常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开展城市设计、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指导建筑设计创作;拟订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有关制度、标准和程序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负责全县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专项审查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查;负责勘察设计企业日常管理工作。

(十)财务审计股(劳动工资股)。组织制定和贯彻财务会计的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负责机关的财务、会计、资金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管理;负责局系统行政性规费征收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局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劳动力调配工作;负责工资管理工作;负责技术工人等级考核及晋升工作;负责工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退伍安置军人事务管理工作;负责退休人员手续办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公务员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交流及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考试、聘任、继续教育工作。

办公室:郭培娟 6570681

法规股:岳晓鸽 6570266

行政审批服务股:王俊垒 6570622

住房保障股:李晓丽 6570662

建筑市场监管股:张鹏展 6570620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范占峰 6570656

城市建设股:王永乐  6570659

村镇建设股:赵可可  6570626

科技与标准股:崔向英 6570668

财务审计股:娄艳艳  6570368

下属事业单位:

1.宝丰县房产事务中心;

王晓增:党组成员、房产中心党支部书记,主管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党务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负责保交楼工作;分管住房保障股、污水处理厂。

2.宝丰县住建综合事务中心;

暂无负责人

3.宝丰县城建监察大队。

王延普:宝丰县城建监察大队大队长,负责城建监察大队工作;参与文笔山绿博园建设工作;分管圣华检测公司。



【领导分工】

郭书东: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尤书辉: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一级主任科员

协助局长做好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党建办、宣传股、研究室、离退干部股)、财务人事股、城市建设股、控尘办、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公室。

负责退役军人管理、预备役管理工作、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文明单位创建、卫生单位创建、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工作、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巡视巡察整改工作。

王晓增:党组成员、房产中心党支部书记

分管住房保障股。主持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负责棚户区改造建设、处置工作,集中供暖推进工作。联系智诚招标、宝翔监理、一方设计、圣华检测等公司。

牛艳斌: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质量安全监管股、安全办,联系县安委会。

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负责全县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日常管理工作。

宋圣宾: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村镇股、法规股、纪检监察室。

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传统村落工作、统战工作、法治政府、平安建设工作。

芮雨: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建筑市场监管股、信访办。

负责信访稳定工作、12345民呼必应工作、问题楼盘、保交房工作。

樊晓慧:二级主任科员

分管行政审批股、科技标准股。联系县消委会。

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万人助万企活动工作。

王晓娅:总规划师

分管总规划室、总工室。

负责“四强县”建设工作、住建领域政策项目争资工作;筹建筑房地产领域经济指标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编制全县城市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统筹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  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全县城市更新工作;负责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指导工作;指导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百城建设提质等工作。

张光永:七级职员

分管党建办、团委、妇委会,工会、离退休干部股。协助尤书辉同志。

负责党务(机关党委、机关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脱贫攻坚结对帮扶、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志愿者服务工作。

王延普:宝丰县城建监察大队大队长

负责城建监察大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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