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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县政府各部门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宝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机构简介】

办公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君文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东80米路南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  15:00-18:00冬季:8:00-12:00  14:30-17:30

办公电话:0375-6519775


宝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县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

2.提出全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全县财政、土地等政策。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5.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全县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负责全县口岸建设管理和运行协调工作,统筹协调国际通道网络和通关环境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6.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衔接申请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承担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工作。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落实国家、省和市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省和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贫困地区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产业集聚区和服务业载体平台建设。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全县创新驱动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0.跟踪研判全县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的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全县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按照分工,承担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职责。负责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负责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能源投资项目,提出调整政府定价的能源产品价格的建议。

13.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4.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15.贯彻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县级垂直的地方粮食储备体系建设;执行省粮食质量标准,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承担粮棉糖市场监测预警责任,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全县军粮供应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国家安全工作。

16.研究提出县级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17.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拟订全县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对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和社会粮食流通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对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储备粮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1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储备粮油、棉花和食糖储存规模、品种、总体布局及收购、销售计划,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油、棉花和食糖的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县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

19.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负责全县粮食收购资格认定以及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安全监测、质量会检和粮食质量信息发布,拟订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开展粮食流通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全县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有关规划和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和物资收储供应安全保障、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油加工行业指导和质量、计量、标准管理工作。

20.根据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政策性粮食储存、流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县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体系建设及应急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有关科技创新、技术改造、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2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22.健全完善全县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3.承担宝丰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24.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履行食品工业发展、节能监察监测和节能执法、价格认证、电力执法、粉煤灰等监督指导、行政管理职能。指导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财务、审计工作。

2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17个股室:

(1)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建议提案办理、电子政务、内部审计等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及预期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绩效管理等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股室负责发展改革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服务等相关工作。研究拟订全县建设项目设计审批的政策、办法;负责县级财政性投资项目、担保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工程设计和概算调整等报批事宜;指导监督政府投资项目的设计招标,协调与建设工程造价有关的标准、计价的制订和执行。(办公室主任:姬纳  电话:6519775)

(2)综合规划股。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全县宏观经济形势;研究全县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经济安全、资源安全、重要商品总量平衡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县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起草重要文件:组织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县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全县重大发展规划、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县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编制立项;牵头负责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目标设定、分解等工作。(股长:万艳画  电话:6519863)

(3)经济运行调节办公室。监测研判全县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全县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并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相关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组织拟订全县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全县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及相关体制改革、重大事项;协调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全县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股长:张翔宇  电话:6519872)

(4)固定资产投资股。提出全县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起草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地方性政策;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建议;衔接平衡需要申请中央、省和市政府投资、安排县级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编制下达县本级政府投资计划,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权限审批、审核重大项目;承担县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概算审定等事宜;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管理全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拟订全县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股长:阴彤辉  电话:6519918)

(5)财金贸易和外资股。研究分析宝丰县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研究全县财政、金融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提出全县直接融资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建设项目融资工作;承担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转报工作;组织拟订全县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统筹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审核重大项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提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本外币国际商业贷款(含境外发债)备选项目;协调实施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指导协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能和装备制造、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对外合作;承担外商直接投资和国外贷款项目采购设备减免税确认初审工作。统筹全县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参与建设“一带一路”规划、政策措施和建议、协调衔接国家、省、市、县级层面重大问题,解决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推进中的问题;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成果落实相关工作;按分工指导区域开放合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贯彻执行国家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全县口岸建设管理和运行协调工作;拟订全县口岸发展规划和年度开放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实现贸易便利化的通关环境建设,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股长:范国选  电话:6519869)

(6)资源节约和地区经济股。拟订全县绿色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县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全县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按权限分工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组织实施节能监察工作。承担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节能方面具体工作。推进落实国家、省、市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统筹推动全县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南水北调对口协作有关工作;指导协调乡(镇)经济发展工作;协调全县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股长:张磊  电话:6519869)

(7)农村经济股。组织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规划、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全县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综合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县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编制和扶贫政策的研究拟订;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承担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产业就业扶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股长:刘若罡  电话:6519860)

(8)基础设施发展股。统筹全县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衔接平衡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提出全县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拟订全县铁路、民航、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铁路、民航建设;按规定权限,办理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有关事宜。研究提出全县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协调重大问题;对接中原城市群建设发展,制定城市区政策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城市区、重点产业走廊、城镇协同区建设,统筹推进中心城市、县域城市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发展;指导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产城融合示范区规划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保障性住房规划和重大政策;按规定权限,办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关事宜。(股长:王浩彭  电话:6519860)

(9)工业高新发展股。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推进转型发展攻坚;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协调全县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组织拟订、实施全县产业集聚区发展的规划、政策;统筹推进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组织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提出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议,指导“双创”基地设施;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和技术经济安全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统筹推进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统筹推进大数据综合实验区。统筹推进全县数字经济发展和制度建设,拟订和推动落实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衔接平衡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县发展规划;统筹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研究提出引导数字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发展数字经济产业;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负责人:郭翔宇  电话:6519909)

(10)服务业发展办公室。统筹推动全县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拟订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重大问题;统筹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统筹推进服务业载体平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县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规划布局和组织实施服务业重大项目,指导服务业重点企业发展,组织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协调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股长:赵彩霞  电话:6519872)

(11)社会发展股。综合提出全县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协调实施;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事业建设;拟订全县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规划和政策。提出全县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股长:郑晓黎  电话:6519872)

(12)能源规划建设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能源法律法规和发展战略、规划及产业政策;拟订全县能源发展规划、政策和年度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起草能源行业有关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县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能源产业政策,落实上级制定的能源标准,推进能源清洁化发展;指导协调全县农村能源发展改革工作;严格行业准入条件,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水平;负责全县能源规划建设管理,推进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协调解决能源项目规划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配合省、市开展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相关重大科研项目实施工作,指导能源科技进步和成套设备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实施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参与研究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开展能源监测预测和预警,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配合省、市对石油、天然气储备进行管理;按规定权限承办能源对外合作有关事宜;参与制定与全县能源发展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等政策;配合省、市提出的能源产品价格调整和进出总量建议。(股长:董阳  电话:6519871)

(13)法规股。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推进法治型机关建设。组织起草有关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地方性管理办法;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拟订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政策措施,提出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的意见建议;健全完善全县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建设和市场交易活动监管。(股长:牛耕美  电话:6519855)

(14)经济贸易储备管理股。监测研判县内外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提出全县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拟订粮食、棉花、食用油等县级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研究提出县级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总体规划、总量计划和总体布局的建议:研究提出储备粮规模、购销计划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应急管理工作和应急体系、基础设施、仓储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相关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机关统计工作;按规定审批县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产销合作;负责全县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工作。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负责军粮供应站和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负责县级垂直的地方粮食储备系统建设、承担粮棉糖市场监测预警职责,建立健全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应急指挥系统,完善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保障制度;配合开展石油、天然气储备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安全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全县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油科技、粮油精深加工、主食产业化、优质粮食工程和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发展规划和有关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流通行业指导和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工作,承担全县主食产业化,粮油深加工行业指导和质量、标准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粮油产业化经营工作;监督执行粮食质量标准、检测制度和有关技术规范。组织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安全监测、质量会检和粮食质量信息发布工作;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开展粮食流通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财务、审计工作;指导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国家安全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部门预决算及其他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属单位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参与粮食收购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参与粮食财务挂账清理、消化和管理工作;参与粮食风险基金测算、管理、监督使用工作;参与其他粮食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粮食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股长:聂峰  电话:6519860)

(15)执法监督股。拟订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对县级储备粮油和县级事权储备物资执行情况实施依法监管;建立健全粮食和物资储备违法违规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指导开展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牵头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负责重大课题研究;负责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股长:陈鹏飞  电话:6561656)

(16)营商环境评估督导股。牵头推进全县营商环境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规划、政策措施并推进落实;协调建立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机制和营商环境评价机制。拟订全县相关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依法对县本级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离退休干部工作股。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股长:景亚丽  电话:6519909)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5个:

宝丰县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建设中心。

(1)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研究提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机制的建议;负责拟订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意见、办法、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督导检查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受理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对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配合做好涉及营商环境事项的咨询服务;承担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2)内设机构

营商环境评价股。分解省、市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全县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并提出评价建议,承担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及指标体系相关工作,对各乡镇、园区和县直有关部门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进行统筹和指导;做好全县营商环境指标情况实时监测,负责收集宝丰县营商环境相关问题建议,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进行调研分析,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

举报受理股。受理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对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对县级层面重大、重点项目涉及营商环境事项提供咨询服务。

社会信用建设股。承担全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宝丰”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跨地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工作,制定相关标准和规范;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推动公共信用信息依法向社会机构公示,为有关部门和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服务;承办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宝丰县项目建设推进中心。

(1)主要职责。承办县政府重大建设项目领导小组、“项目为王”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改善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促进重点项目建设的措施和建议,跟踪分析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重点建设项目涉及工程外部环境问题;参与全县重点项目的前期策划、中期推进,后期评价、政策研究、跟踪监测分析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梳理汇总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难题并提出建议。参与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承担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监督,项目调度管理的服务性工作;完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2)内设机构。

综合协调股。负责中心日常工作运转,承担文秘、机要、档案、保密、宣传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和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党建、群团和文明单位创建、平安建设工作。

策划储备推进股。参与全县重点项目前期策划、储备入库及申报等工作;参与全县重点项目监管等政策研究工作。负责全县重点项目调整、“三个一批”等重大活动事务性工作;负责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和综合调度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监测评价信息股。负责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跟踪监测分析工作;负责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和重点项目信息平台日常运行管理维护工作。

宝丰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

(1)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市、县有关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部署、计划和措施,确保社会粮食和物资需求总量基本平衡;拟定粮食和物资储备计划,协助做好县级储备粮食和物资的收储、轮换、调运等工作;配合做好粮食系统国有企业管理工作和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优化产业布局,盘活资产,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拟定粮食仓储、加工、流通设施建设的规划,负责“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及功能提升工作;承担粮食安全中的粮食储存、加工、配送、销售及粮食安全应急预案中规定的职责;拟定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助开展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监督检查工作;配合做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配合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协助指导粮食安全生产和物资储备安全工作;完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2)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党务、政务工作,做好重大活动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宣传、信息、考勤、政务公开、目标管理等工作;负责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平安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负责日常信访接待工作,承办上级交办信访案件办理工作;负责群团和文明单位创建、平安建设等工作。

财务股。配合粮食系统财务、内部审计工作;参与粮食和物资收购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参与粮食风险基金测算、管理、使用工作;负责人事、编制、工资管理工作。

储运股。协调粮食和物资储存、调控工作;做好粮食和物资的承储、轮换工作;负责各类化学药剂的安全使用;负责提出县级储备粮的规模、布局以及收购、销售、动用计划和建议,拟定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督促实施;协助做好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协助做好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和粮食供需平衡调查,落实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协助开展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检查工作;配合做好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的工作;协助检查粮食系统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宝丰县县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1)主要职责。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领域的战略性、前瞻性、全局性问题,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宏观发展形势,开展国家、省、市各类重大政策、规划解读,为县领导决策部署提供科学依据,为全县各类产业发展提供指导意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用能单位实施日常的监察、监测管理工作等;组织或参与对外有关产业和地区发展战略与发展规划的研究论证;完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2)内设机构

综合协调股。负责全县经济信息系统发展战略研究以及经济信息系统的业务协调联系等工作;组织中心内部信息化建设,负责信息报送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年度业务计划的编制和管理。

经济发展调研股。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县委,县政府和主要经济综合管理部门下达的重大研究任务,参与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相关政策研究。

经济发展预测股。定期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运行情况进行监测,预测和预警分析;参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研究,评估等工作;负责宏观决策和信息系统及相关数据库的建设和运行维护。

④节能监察监测股。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用能单位实行日常的监察、监测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用能单位进行能源审计和实施节能执法及经济处罚、检查工作,开展节能政策研究和节能技术推广;开展宣传培训、信息咨询、技术交流工作等。

宝丰县价格认证和成本监审中心。主要职责:对纪检监察案件中涉及的价格不明或价格有争议的财物进行价格认定;对刑事案件中涉及的价格不明或价格有争议的财物进行价格认定;对行政诉讼、复议及处罚案件中涉及的价格不明或价格有争议的财物进行价格认定;对行政征收、征用及执法活动中涉及的价格不明或价格有争议的财物进行价格认定;对国家赔偿、补偿事项中涉及的价格不明或价格有争议的财物进行价格认定;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进行价格认定的事项开展价格认定;对经营者、消费者、行业组织等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价格争议进行调解和处理;对列入我省成本监审目录以及暂未列入成本监审目录,但确需监控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定调价前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负责全县范围内的农产品成本调查以及重要商品、服务和收费成本的专项调查和分析;监测预警全县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价格变动,研判相关发展趋势,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预期目标和重要商品价格调控建议;提出政府价格管理的范围、原则、办法和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的建议,价格行政调解等工作;按照《河南省政府定价目录》拟定县管重要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的核定、调整和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国家关于收费改革的方案,拟定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公益公用性收费管理工作;拟定调整县管收费(价格)标准,检测分析全县重要农产品价格成本变动;参与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的方案;对治理乱收费办法提出意见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县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关于经营服务性收费改革的方案,执行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的政策;对治理乱收费办法提出意见并组织实施;参与房地产价格和相关收费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管理的房地产与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和管理制度;参与对土地价格、商品房价格、房屋租金和建设项目收费、物业收费的管理工作;参与建设、规划、房产、国土资源系统收费价格管理工作。



【领导分工】

杜俊锋(县发改委主任):主持委全面工作。

董子耀(副主任):分管党务、组织、统战、老干部、监察、督查、招商、服务业。负责两业融合、经济体制改革。联系:县直工委、组织部、老干部中心、特色商业区、高铁商务区、统战部。市发改委业务对口股室:服务业发展办、经济体制改革综合办。

张会丽(副主任):分管营商环境、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环保、节能监察、地区经济。负责车改办。联系:PPP中心、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县政务服务中心、静脉产业园。市发改委业务对口股室:营商环境局、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市节能监察中心办公室、地区经济科、设计审批科。

魏爱霞(副主任):分管工业、新型建材、食品加工、高技术,酒业振兴办公室、转型发展、产业转型发展示范区、数字经济。联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信局、北部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大数据服务中心。市发改委业务对口股室:工业发展科、新型建材办、高技术产业科、转型办、食品办。

赵姗姗(总规划师):分管综合规划、国民经济运行、高质量发展(“四强县”创建)、民生实事。负责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联系:统计局。市发改委业务对口股室:国民经济综合科、发展规划科、经济运行调节局、经济动员办、信息中心。

石帅哲(总经济师):分管价格认证和成本监审中心、协助负责办公室工作。市发改委业务对口股室:市价格认证和成本监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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