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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县政府各部门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宝丰县林业局

【机构简介】

内设机构宝丰县林业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  

(八)拟定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定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承担经济林、花卉管理工作。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省、市拨付我县的资金、县级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市和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国家、省级、市和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国家、省级、市级和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 2 -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1.办公地点:宝丰县人民路东段13号

2.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春夏)14:30-17:30(秋冬)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3.办公电话:0375—7130800

4.内设机构:

宝丰县林业局内设机构六个,包括:办公室、生态建设修复股、森林资源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股、规划财务股、人事股。另设有宝丰县七里营木材检查站,宝丰县林业科学研究所2个二级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人:李易霖     电话:0375-7130800

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起草相关政策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的有关工作;负责森林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森林城市、森林小镇、森林乡村建设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人:师春平       电话:0375-7130770

职责: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

党总支。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股。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规划财务股

负责人:陈艳旭     电话:0375-7130779

职责:拟订林业和草原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投资、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指导涉外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编制年度生产计划;负责统计信息、审计稽查、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所属事业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与合作经济发展;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拟订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指导草原管理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

(四)生态建设修复股

负责人:程相魁     电话:0375-7130797

职责:起草林业生态建设保护修复、国土绿化的政策措施,综合管理重点生态建设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指导全县退耕还林工作;起草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相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石漠化、沙化土地防治等重点生态工程;监督管理沙化土地和草原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沙化、石漠化调查、监测与评价并发布有关信息;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工作;指导、监督古树名木保护、开展全民义务植树、部门绿化和城乡绿化工作;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负责全县所有道路的生态廊道建设,规划、管理、监督廊道日常管护工作和重大问题的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做好廊道合理化运营。

(五)森林资源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人:李冬冬    电话:0375-7130768

职责: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监测与评价工作,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监督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林业产业工作;负责经济林、花卉行业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和检疫管理、植物检疫执法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监督、指导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防火装备建设;指导基层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建设;检查、督促、协调全县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森林防火法规、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行政审批法律、法规,负责行政审批服务相关工作。

(六)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股

负责人:何小丽     电话:0375-7130790

职责:监督管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自然遗产、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国家、省级、市级公园和各类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开展各类自然保护地资源调查、保护建设、生态修复、监测评估等工作,指导督促重大案件查处;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根据授权,负责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利用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工作;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工作;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防控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的管理工作,指导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工作;负责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利用,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湿地保护工作,负责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组织开展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管理县级以上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工作;指导全县国有林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5.下属事业单位:

(一)宝丰县七里营木材检查站

负责人:席渊博     电话:13837533939

办公地点:宝丰县文化路一高对面宏福大酒店院内南楼101—103室

职责: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有关木材运输检查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法查验木材运输证件,在授权、委托范围内查处违法运输的木材、林产品及野生动植物产品;完成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宝丰县林业科技研究所

负责人:宦强     电话:13781878333

办公地点:宝丰县人民路东段领创滨河小区南100米(昌盛路南)

职责:研究林业新科学技术,管理国有苗圃,促进林业发展;负责对林业林木良种选育、繁殖和新技术的研究;负责林木种苗、国有苗圃规划计划编制;林木种苗生产供应; 森林培育与经营; 林木种苗调剂等;完成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张会军(党组书记、局长):负责林业局全面工作

王新豪(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森林资源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林长制工作、林权管理、森林城市创建等工作。

分管森林资源管理股(林权中心)、林政执法队、木材检查站、行政审批中心林业局窗口。承担分管单位的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等一岗双责的职责。

武国旗(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野生动植物保护、纪检监察、廉政建设工作。

分管纪检监察室、自然保护地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股。承担分管单位的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等一岗双责的职责。

胡亚伟(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林业技术推广、经济林、西部浅山区产业示范带、林业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分管林技推广中心、森防站。承担分管单位的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等一岗双责的职责。

宁跃锋(党组成员):负责林下经济发展、党的建设、群团、组织、宣传、统战、财务、人事、扶贫等工作。

分管产业办、党建办(工会)、规划财务股、人事股、扶贫工作队。承担分管单位的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等一岗双责的职责。

郭维贞(四级调研员):负责生态建设修复、退耕还林工作、老干部工作、信访、国储林项目建设等工作。

分管生态建设修复股(退耕办)、信访室、老干部支部。承担分管单位的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等一岗双责的职责。

姜孟哲(湿地保护服务中心主任):负责湿地的建设保护、机关管理、文明单位建设、信息宣传、节能减排、档案工作、法治工作、营商环境、苗圃及种苗等工作。

分管生态湿地建设保护中心、办公室(法治室、档案室)、国营苗圃。承担分管单位的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等一岗双责的职责。

李杰敏(一级主任科员):组织安排负责县玻璃厂破产善后工作。

王国勋(副科级干部):古树名木保护、义务植树、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生长期林菌林果食品安全、森林防火等工作。

分管安全办、绿化办、防火办。承担分管单位的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等一岗双责的职责。

王延武(三级主任科员):负责林业科研等工作。协助王新豪同志做好林政执法、林长制工作。

分管林科所,协助分管林政执法队、木材检查站、林长办。承担分管单位的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等一岗双责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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