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4-00016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自然资源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2024年3月27日,任见明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将其名下的豫(2018)宝丰县不动产权第000355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转让,依据《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和《宝丰县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管理办法》,现将拟转让不动产权详细情况予以公示,如存在损害公共利益或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该宗地位于宝丰县赵庄镇木中营村,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面积425.2平方米,剩余使用年限到2058年3月26日止,四至:东至集体道路、南至木中营村宅基地、西至集体土地、北至集体土地。
公示时间: 2024年3月27-4月2日
联系方式: 0375-6515698
联 系 人: 郑向飞
宝丰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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