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支付率持续位居全市第一

“感谢县财政局及时拨付扶贫资金建立了扶持扶贫产业贷款担保补偿金,我公司通过补偿金担保贷款300万元,既解决了公司的资金瓶颈,实现了自身发展,又扶持了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增收脱贫,实现了双赢。”6月3日,宝丰县宝洲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庞雷介绍,该公司目前已与50户贫困户签订了花椒、蜂蜜筹农产品收购合同,每户年可增收1000元以上。 
    “截至5月28日,我县扶贫资金支付率达40.47% ,持续位居全市第一,全市首个提前完成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达的5月底前资金支付率完成40%的任务。”宝丰县财政局局长、县扶贫资金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杨国旗介绍,今年以来,我县不断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加快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努力做到资金快捷、项目高效,有力促进了脱贫攻坚工作开展。 
    我县提前谋划项目库,为扶贫项目建设打好基础。今年初,该县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要求结合实际提前谋划、提前规划设计扶贫项目,县财政局、扶贫办实地察看,结合实际认真筛选,提前论证、提前评审,评选扶贫项目,建立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前置审核、提前论证、储备充分、动态调整”,待资金下达时能迅速选取项目,实现由“资金等项目”向“项目等资金”转变,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 
    资金下达的早晚、项目确定的早晚直接决定项目实施进度。我县高度重视项目确定工作,县财政局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深入乡镇调查,深入现场察看,真正选择效果好、见效快、群众评价高的项目。我县根据资金到达早晚科学选择项目,将下达早的资金分配到工期长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将下达晚的资金安排到产业扶贫、金融扶贫等能一次性支付的项目,减少资金滞留。 
    我县积极加强财政服务,在扶贫项目评审上,积极开辟扶贫项目评审“绿色通道”,对扶贫项目优先进行评审;简化项目评审前置条件,对扶贫项目建设单位报审的项目资料,在不影响评审的情况下实行“容缺受理”制度,允许在事中和事后进行补充。在扶贫项目采购上,及时开辟“绿色通道”,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高效节时。对项目资金的审核,我县要求当即审核、马上办理,通过合理调度现金,保证扶贫资金优先支付。 
    “计划到今年6月底,支付率达到70%。”宝丰县扶贫资金项目建设指挥部负责人表示,我县将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加强协调调度,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发挥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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