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市级财政老区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公告

2020年4月30日,《平顶山市财政局 平顶山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平财预〔2020〕329号)文件,下达资金48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31万元、省级资金152万元;2020年5月9日,《平顶山市财政局 平顶山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平顶山市老区建设促进会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财政老区扶贫资金的通知》(平财预〔2020〕341号)文件,下达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万元;两项资金合计533万元。

为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早日发挥效益,根据所下达资金使用方向及我县项目库建设情况,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资金与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公告如下:

1.大营镇青城社区产业发展项目170万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青城社区生猪养殖千头线产业发展项目,由县发改委负责具体实施。

2.2020年宝丰县金融扶贫项目240万元。用于金融扶贫贷款贴息及担保,与原对接资金270万元统筹使用。

3.2020年宝丰县产业奖补项目计73万元。用于产业发展、外出务工和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奖补,与原对接资金560万元统筹使用。

4.商酒务镇道路建设项目50万元。用于商酒务镇皂角树村道路建设项目,由商酒务镇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附件: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市级财政老区扶贫资金分配使用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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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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