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顶山市财政局、平顶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平财预〔2018〕807号)文件,下达我县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9万元,资金分配方案,已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2019年宝丰县大营镇南街村村内道路复修工程
项目类型:村基础设施
实施地点:大营镇南街村
资金规模:29万元
资金来源:平财预〔2018〕807号
建设任务:村内道路复修(1.复修道路总长320米,厚度15厘米,宽4米;2.复修排水道300米)。
实施期限:3个月
实施单位:民宗局
绩效目标:改善农村村容村貌,生活便利,使收益群众对项目实施效果非常满意。
减贫机制:改善农村村容村貌,生活便利,出行方便,为农产品输出提供便利。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国家:010-12317
河南省:0371-65919535
平顶山市:0375-2692626
宝丰县:0375-6519699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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