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7日,市财政下达我县2018年第二批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620万元(平财预〔2018〕125号)和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奖励资金150万元(平财预〔2018〕395号),加上2017年大营镇到户增收项目剩余资金0.4万元,三项资金共计770.4万元。为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扶贫资金安排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2018年第二批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620万元
2、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奖励资金150万元
3、2017年大营镇到户增收项目剩余资金0.4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770.4万元。
二、资金分配情况
资金770.4万元
1.分配“雨露计划”项目31.09万元。
2.分配2018年到户增收项目209.1万元。
3.分配小额信贷贴息项目24万元。
4.分配光伏扶贫项目331.21万元。
5.分配7个深度贫困村产业发展项目175万元。
三、2018年第二批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到户增收项目剩余资金项目分配情况
(一览表附后)
监督电话:6515509
国家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2018年6月29日
2018年第二批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到户增收项目剩余资金项目分配一览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金 | 资金来源 | 备注 | ||
平财预〔2018〕125号 |
平财预〔2018〕395号
| 大营镇剩余资金 | ||||
1 | “雨露计划”项目 | 31.09 | 31.09 | |||
2 | 到户增收项目 | 209.1 | 208.7 | 0.4 | ||
3 | 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 24 | 24 | |||
4 | 光伏扶贫项目 | 331.21 | 181.21 | 150 | ||
5 | 7个深度贫困村 | 175 | 175 | |||
合计 | 770.4 | 620 | 150 | 0.4 |
备注:1.本次公示按文件要求及项目批复进行公示。2.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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