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市级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和市驻村第一书记专项资金及工作经费分配使用的公告

2022年3月3日,《平顶山市财政厅 中共平顶山市委组织部 平顶山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平顶山市驻村第一书记市级专项资金及工作经费的通知》(平财预〔2022〕285号)文件,下达我县市级资金286万元,其中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资金260万元,工作经费26万元;2022年3月3日,《平顶山市财政厅 平顶山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平财预〔2022〕286号)文件,下达我县市级资金200万元,两项资金共计486万元。

为确保财政专项衔接资金早日发挥效益,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实际根据中共宝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2年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安排使用计划的批复》(宝农领文20229)文件精神,资金与项目对接,具体计划如下:

资金与项目安排

(一)周庄镇20万元,用于中和寨村产业发展项目建设。

(二)李庄乡30万元,用于外口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三)前营乡20万元,用于岳坟沟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四)闹店镇20万元,用于张沟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五)赵庄镇20万元,用于大黄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六)大营镇154万元,用于清凉寺村基础设施和南街村产业发展项目建设。

(七)商酒务镇25万元,用于黄洼村产业发展项目建设。

(八)观音堂林业生态旅游示范区171万元,用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垛上村和三间房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九)市派第一书记经费26万元。每个市派第一书记2万元,用于13个市派第一书记工作经费。

市派第一书记资金项目批复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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