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省级和县级财政衔接资金分配使用的公告

各乡镇、龙王沟乡村振兴示范区,县直相关单位:

2022年5月6日,《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7号)文件,下达我县省级资金234万元;2022年5月6日,《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9号)文件,下达我县省级资金48万元;我先配套衔接资金2783万元,三种资金共计3065万元。

为确保财政专项衔接资金早日发挥效益,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实际,根据中共宝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2年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安排使用计划的批复》(宝农领文〔2022〕9号)文件精神,现将资金与项目对接,具体计划如下:

1. 产业发展类项目(资金1545万元)

2. 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资金1108万元)

3. 专项资金项目(48万元)

4. 其他类项目(资金364万元)

宝农领办文〔2022〕28号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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