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底,通过全年项目实施,我县部分财政专项衔接资金项目决算后部分项目资金结余,经统计结余资金共计362.4万元。
资金与项目安排及调整
1.石桥镇47.7万元,用于兴隆村基础设施道路项目建设。
2.赵庄镇39.7万元,用于大韩村粮食仓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9.8万;用于大韩村基础设施道路项目建设29.9万元。
3.张八桥镇9.2万元,用于姚店铺村便民综合服务中心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设。
4.商酒务镇47.6万元,用于韩庄村基础设施道路项目建设。
5.观音堂林业生态示范区39.8万元,用于渔具电商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设。
6.周庄镇47.9万元,用于刘湾村基础设施道路项目建设。
7.肖旗乡49.7万元,用于朱洼村便民服务中心项目建设。
8.肖旗乡32万元,用于白庄村基础设施道路项目建设。
9.李庄乡48.8万元,用于新寨村基础设施道路项目建设。
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结余资金调整使用的批复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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