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2023年第二批省级和县级配套部分财政衔接资金计划安排调整情况的公告


2023年5月26日,《中共宝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宝丰县中央和省级县级配套及调整财政衔接资金分配使用的批复》宝农领办文〔202320)文件,需调整资金236万元2023年8月21日,《中共宝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宝丰县第二批省级和县级配套财政衔接资金分配使用的批复》(宝农领办文〔202348)文件,需调整资金321万元;两项共计557万元。

为确保财政专项衔接资金早日发挥效益,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实际,其中已对接资金577万元需进行调整使用,现将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回项目资金(资金557万元)

(一)2023年宝丰县张八桥镇张八桥村养殖产业建设项目(二期)资金206万元收回。

(二)2023年宝丰县肖旗乡朱洼村艺术交流中心建设项目资金56万元收回。

(三)2023年宝丰县闹店镇周营村加工厂建设项目资金106万元收回。

(四)2023年宝丰县闹店镇司庄村养殖大棚建设及配套项目资金85万元收回。

(五)2023年宝丰县闹店镇周营村仓储建设项目资金104万元收回。

二、项目资金安排(资金557万元)

(一)产业发展奖补项目397万元,用于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发展种植、养殖、林果类以及外出务工奖补;特色产业发展类奖补,其中:县级资金用于脱贫户及监测对象省内交通补贴及务工奖补。

(二)就业帮扶项目资金160万元,用于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参与公益岗务工、稳定就业补助。

 

       附件:2023年第二批省级和县级配套部分财政衔接资金批复结果调整一览表.pdf


监督举报电话:

国家:010-12317

河南省:0371-65919535

平顶山市:0375-2692626

宝丰县:0375-6519699

 

 

2023年11月1日         


宝丰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4104210001

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

ICP证号:豫ICP备05017732号-1

豫公网安备 410421020000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