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3-00007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医疗卫生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规范河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报的通知》(豫医保中心〔2022〕29号)文和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保障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豫医保中心〔2022〕32号)文有关规定,经零售药店自愿申请及综合评估,现将2023年新增定点零售药店名单进行公示。
本次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3年6月19至2022年6月28日止,公示期内,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将意见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中心:
1. 联系电话:0375—6515910
2. 邮箱地址:bfybzx@163.com
附件:宝丰县2023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定点零售药店名单.pdf
宝丰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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