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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索引号 00bfx-00000-2024-00011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医疗卫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关于2024年度解除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宝丰县静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等2家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重要信息变更未向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第四十条第九款“被发现重大信息发生变更但未办理变更的”规定,现解除宝丰县静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等2家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2024年度解除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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