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4-00028 | 关键词 | 医疗保障 | |
主题分类 | 医疗卫生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根据2024年10月24日对宝丰城关庆丰路庞秀丽诊所定点医疗机构(诊所)的现场检查情况,依据《平顶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2024年度服务协议》第六十八条第二项第一目“未建立药品、医用耗材‘进销存’电子台账或不能做到账帐相符、账物相符,医保药品库、诊疗项目库对照管理混乱的”规定,现中止宝丰城关庆丰路庞秀丽诊所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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