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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李庄乡政府关于村集体建设厂房设施设备类奖补的申请,根据《宝丰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宝丰县特色优势产业扶贫奖补办法的通知》(宝政文〔2020〕34号)及宝丰县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修订宝丰县特色优势产业扶贫奖补办法的通知》(宝产业扶贫办〔2021〕4号)文件精神,采取以奖代补、先建(种)后补的办法,对自愿发展产业的享受政策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奖励性补助政策。经对宝丰县李庄乡李庄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厂房(建筑面积527平方米,两层钢结构)及其他设施设备进行资料审查、验收评估、实地调查,符合奖补条件,奖补金额500000元。
现予以公示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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