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2-00008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4号)文件要求,2023年公益岗工资补助发放对象,经乡(镇、示范区)审核,县乡村振兴局复核,符合条件拟补助的人员4月份-9月份有4598人次,发放资金2292587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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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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