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豫财社〔2018〕8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经劳务派遣公司单位申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拟给予劳务派遣公司2023年8月份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272963.16元,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7日)。
监督电话:6511019
2023年8月份资金公示.pdf
宝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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