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3-00073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稳岗就业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关于2023年第一批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审核结果的公示
按照《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和《河南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18〕4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我局对宝丰县同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平顶山市胜利职业培训学校等五个定点培训机构的补贴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核,拟给予宝丰县同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技能培训补贴和脱贫享受政策户及监测对象生活费补贴共221970元,拟给予宝丰县方远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技能培训补贴和脱贫享受政策户及监测对象生活费补贴共238420元,拟给予平顶山市阳光职业培训学校技能培训补贴和脱贫享受政策户及监测对象生活费补贴共24690元,拟给予平顶山市胜利职业培训学校技能培训补贴和脱贫享受政策户及监测对象生活费补贴共86310元,现将补贴人员花名册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6日,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向宝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6515900
宝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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