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5-00010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稳岗就业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2025年3月6日宝丰县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工伤认定公示 |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拟认定姬瑞洋等3名同志所受伤害为工伤,现公示3日,如有异议,请举报反映。 | |||
编号 | 受伤害职工 | 用人单位 | 事故简述及诊断结论 |
1 | 姬瑞洋 | 平顶山豫京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2025年1月6日,宝丰县公安局一村一警姬瑞洋派(平顶山豫京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驻人员)去宝丰县育宝幼儿园护学岗执勤,上午7时40分许,姬瑞洋骑电动两轮车前往执勤点骑行到育红幼儿园门口时,因躲避对面过来的电车摔倒,导致左面部、左胸受伤。 |
2 | 柴林鹏 | 河南省森宝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2025年2月14日18时30分左右,河南省森宝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高压电工柴林鹏和同事在宝丰产业集聚区兴宝二路铁福来西北角63米处进行电力抢修,抢修需挖掘机挖出工作面,挖掘机在挖工作面(2米多长,深度1米多左右)过程中碰到带电电缆,产生电弧,烧伤在附近的柴林鹏。伤后被同事送往宝丰县中医院进行救治,被诊断为:1、面部二度烧伤,2、手部二度烧伤3、累及体表10%以下的烧伤。 |
3 | 李建强 | 河南省森宝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2025年2月14日18时30分左右,河南省森宝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高压电工李建强和同事在宝丰产业集聚区兴宝二路铁福来西北角63米处进行电力抢修,抢修需挖掘机挖出工作面,挖掘机在挖工作面(2米多长,深度1米多左右)过程中碰到带电电缆,产生电弧,烧伤在附近的李建强。伤后被同事送往宝丰县中医院进行救治,被诊断为:1、手部二度烧伤2、体表小于10%的烧伤。 |
宝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举报电话:0375-2978899、0375-6515998、0375-6515956 | |||
2025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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