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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索引号 00bfx-00000-2025-00097 关键词
主题分类 稳岗就业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稳岗补贴公告

为发挥失业保险在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等方面的作用,宝丰县社会保险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以及我省相关文件规定精神,积极开展2025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工作。

本年度宝丰县社会保险中心已通过“依申请”和“免申即享”的方式,核定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145家,发放补贴共计235万余元。但还有部分企业因关键信息缺失等原因无法核定,不能及时办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业务。因该政策实施期限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到期后企业将无法享受政策红利。请以下有意向申报稳岗补贴的企业抓紧时间和宝丰县社会保险中心取得联系,并于政策截止日期之前通过社保大厅窗口和单位网厅进行处理企业信息及稳岗返还申请、确认。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已享受该项补贴的单位应建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资金使用台账以备查。

稳岗返还补贴申请条件: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稳岗返还补贴。大型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照60%返还。

电话:0375-6560656

地址:人民路与山河路交叉口政务大数据中心3楼D6窗口

宝丰县社会保险中心

2025年10月30日

企业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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