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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宝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本规划,接受公众的监督,征求公众意见,现对《宝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宝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

规划概要:宝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围合)总面积1266.41公顷,建设用地总面积1253.49公顷,包含杨庄组团、周庄组团、杨张组团一、杨张组团二4个片区,其中杨庄组团东至昌盛路路西支路,北至孟宝铁路,西至龙兴路,南至应河大道;周庄组团东至东环路,北至宝州路,西至文化路,南至迎宾大道;杨张组团一东至孟宝铁路,北至平顶山垃圾焚烧电厂,西至商杨公路及张八桥镇区,南至袁店村南矿区;杨张组团二东至七三四油库,北至大地李庄矿区,西至张八桥镇没梁庙村曹庄自然村,南至宝丰县界。

规划主导产业:以“建材、装备制造、碳基新材料”三大产业为主,以“科创研发、现代物流”为辅。

规划期限:2022-2035年。其中,近期2022-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规划环评报告书简本获取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fUIj-IPZKPETlC8c4qnzg 

提取码:p33i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来访等方式与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查看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范围:受本次规划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开发区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征求事项: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宝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四、公众参与意见表

公众可自行通过生态环境部网站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通过提交书面意见或向规划单位、评价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至规划实施单位、评价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规划实施单位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方单位:宝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郭晓磊;

联系电话:13233722333;

Email:38788647@qq.com;

通信地址:宝丰县产业集聚区三号路中段。

八、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鑫安利职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371-65953626;

Email:747637954@qq.com;

地址: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59幢1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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