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4-00003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宝丰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终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IV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观音堂林业生态旅游示范区、铁路办事处、龙王沟乡村振兴示范区,县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期,我县无明显雨雪过程,根据《宝丰县防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现决定自2023年12月19日8时终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应急响应。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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