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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林业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宝丰县林业局

关于印发《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河南省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现将《宝丰县林业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3年3月10日

宝丰县林业局

 

 

                            

 

宝丰县林业局

“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

 

为做好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平政{2019}26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要求

按照“规范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逐步建立健全林业检查随机抽查制度,切实解决林业检查随意性和不到位等问题,为市场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通过双随机抽查有效发挥市场联合惩戒机制作用,增强林业生产经营主体守法自觉性。

二、主要工作

(一)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指依法实施涉林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的活动。我局计划2023年度列入随机抽查的6类监督检查事项,包括对森林资源的行政检查、对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的监督检查、对义务植树和全面绿化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森林防火检查、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许可事项监督检查、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产地检疫监督检查(具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见附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应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逐步推广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林业行政监督领域,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

1.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名录库内容由局各监督检查事项的责任股室分别在每年的520日前和1120日前根据市场主体变化进行动态更新。

责任股室:森林资源管理股牵头,各股室配合。

2.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按抽查事项分类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原则上由县林业局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构成。名录库内容由局政策法规股组织各监督检查事项的责任股室分别在每年的520日前和1120日前根据人员调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

责任科室:森林资源管理股牵头,各责任股室按职责分工落实。

3.组织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由森林资源管理股统一组织责任股室采取抓阄、摇号等随机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不少于2名)。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在抽取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过程中,应对抓阄、摇号等随机抽取过程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留证,并邀请纪检组联络员参与见证监督。

责任股室:森林资源管理股牵头,各责任股室按职责分工落实

4.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由责任股室人员组织带队,会同执法检查人员对随机抽取的市场主体开展检查工作。检查人员开展检查工作时,现场检查记录表和现场检查照片等证据资料应当作为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复印件报森林资源管理股汇总。责任室要及时做好检查档案归档并妥善保管。

责任股室:各责任股室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抽查比例和频次应当根据监管对象情况和林业生产经营特点合理确定。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市场主体名录库市场主体总数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林业生产经营主体,可单独设库,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责任科室:森林资源管理股牵头。

(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结果的运用

1.实行“一抽查一通报”制度。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进行公示(除涉密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必须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责任股室:局各责任股室按职责分工落实。

2. 加快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积极参与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平台加强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形成监管合力。综合股要积极配合做好平台建设的技术对接工作。各业务股室应当将随机抽查结果及时推送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各业务股室要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和整改回访制度建设;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

责任股室:各责任股室按职责分工落实。

3. 探索开展联合抽查和建立跨区域执法机制。局机关成立随机抽查工作协调小组,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工作。按照“双随机”要求,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与涉及不同区域的同类检查事项,组织开展联合抽查,有效整合利用现有执法资源,提高执法能力,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责任股室:森林资源管理股牵头、各责任股室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要深刻认识推广“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领导对随机抽查工作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好对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强化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不断探索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提高执法检查的效能和水平。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业务股室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任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的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业务股室要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网络、媒体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探索完善随机抽查机制。

(四)强化廉洁自律。各股室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得徇私枉法和营私舞弊。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宝丰县林业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宝丰县林业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人员

抽查比例

抽查频次

抽查内容

抽查方式

1

对森林资源的行政检查

林业执法人员

10%

不定期检查

采伐地点、采伐方式、面积、蓄积、树种、出材量等

现场检查

2

对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的监督检查

林业执法人员

10%

不定期检查

驯养繁殖场所、资金和技术、饲料及来源、种源来源、驯养繁殖档案、出售、利用情况

现场检查

3

对义务植树和全面绿化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林业执法人员

2%

不定期检查

义务植树点成活率情况

现场检查

4

森林防火检查

林业执法人员

11%

不定期检查

对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组织建设、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森林防火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

现场检查

5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许可事项监督检查

林业执法人员

5%

不定期检查

1、生产经营范围;2种苗质量; 3、产经营档案、标签制度落实情况

现场检查

6

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产地检疫监督检查

林业执法人员

5%

不定期检查

1.实施现场检疫或者复检;2.监督有关单位进行除害处理和采取封锁、消灭等措施; 3.依法查阅摘录或者复制与调运有关的资料,收集证据。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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