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1-00019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执法结果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宝人社许准字〔2021〕第 1 号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行政许可决定书
河南伊利乳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21MA40415U6H)于2021年4月16日提出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1年4月16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398人)申请部分岗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经理级及以上高层管理人员17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总经理、客户经理、行政经理等15个岗位,381名员工(详见申请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按月计算,实行期限为2021年4月30日至2022年5月1日。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工时考勤等办法,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该决定书应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要根据本许可决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涉及岗位人员的劳动合同变更、休息休假、薪酬分配等具体操作办法,经企业职工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送我局就业技能股、劳动监察大队备案。
附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决定书.pdf
宝丰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4104210001
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