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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宝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5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宋同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棚改安置区后续配套设施安装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县委县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近两年,县委县政府积极筹措资金强力推进棚户区建设进度。经过多方努力,目前,我县幸福村居、王铁庄三期、石洼、同岭、谢堂等5个项目已建成,皮庄一期、辛庄项目正在收尾施工中。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部分棚改项目还存在水、电、路等配套设施不健全问题,影响了群众的居住体验。

针对这种情况,县委县政府想方设法推动完善项目后续设施,在经济下行压力下,我县陆续筹措资金6395多万元用于项目建设,有力保障了项目资金需求;我们住建局积极督促施工企业加紧施工,尽全力推进施工进度。截止目前,谢堂棚改项目主楼已建设完成,自来水已通水,燃气工程已验收通气,绿化工程已完成,室外配套、配电工程即将完善;辛庄项目正在进行地下车库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皮庄一期正在进行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已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力度,保障项目持续推进。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克服施工难题,协调发投公司继续加强辛庄、皮庄棚改项目收尾工程资金投入,保障项目顺利完成收尾施工任务。

再次感谢您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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