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5-00031 | 关键词 | ||
| 主题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尊敬的李国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消除高空坠物安全隐患”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关注。建议中您提到老旧楼房室外空调机使用时间较长,外挂固定架的螺丝和承重架由于长时间风雨侵蚀,存在安全隐患,一旦坠落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带来严重伤害。我县部分老旧小区确实存在因使用年限较长,空调外机等高空悬挂的设备存在老旧现象。对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到位,所提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根据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职责,认真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并抓好落实,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引导和管控。
一、高空坠物风险整治与排查。
近期,房产事务中心工作人员针对辖区内多个小区存在的高空坠物安全隐患开展了专项整改行动,旨在消除风险、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此次整改工作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全面排查、分类整治、宣传教育等多措并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排查阶段,房产事务中心联合街道办、物业公司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项工作组,对辖区内老旧小区、高层住宅及商业综合体进行了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了外墙面砖、空调外机支架、阳台花盆、广告牌等易脱落部位,其中外墙瓷砖松动、阳台杂物堆放、空调支架锈蚀等问题较为突出。针对排查结果,房产事务中心建立了隐患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整改过程中,房产事务中心采取了分类处置措施。对于外墙瓷砖脱落问题,建议物业会同业主委员申请维修资金进行整体修缮;针对空调支架锈蚀隐患,督促业主更换或加固支架,并组织专业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对阳台杂物堆放等动态风险,联合社区开展入户劝导,协助清理危险物品。此外,房产事务中心还建立了应急响应机制,要求物业公司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隐患立即设置警示标识并上报。下一步,房产事务中心将巩固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一是将高空坠物防治纳入物业考核体系,压实管理责任;二是推动建立“房屋体检”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评估;三是探索运用保险机制分担风险,鼓励小区投保公共责任险;四是联合城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拒不整改的业主依法处罚。通过常态化治理,切实筑牢小区安全防线,为居民营造安心宜居的生活环境。此次专项整改行动得到了社区、物业及居民的积极配合,持续跟踪督办,确保隐患动态清零,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二、专项整治行动。
今年,我县开展“物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以来,县住建局迅速行动,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全县物业服务企业动员大会。要求物业企业对照目标自查、按照上级检查及群众举报问题立行立改。具体工作要求:一是深化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攻坚年”活动,重点整治收费不透明、公共收益未公示等问题,建立“黑名单”企业联合惩戒机制。二是创新矛盾化解机制。推广社区物业管理办公室主动调解模式,选取1个矛盾突出小区试点“一对一”调解。三是持续关注整治工作成效。根据整治数据的分析和总结,及时调整工作策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能够取得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的成果,切实提升群众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为居民打造更加和谐、舒适的居住环境。
三、加强对物业企业就高空坠物问题的防范与整改。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单位会要求物业企业认识高空坠物危害的严重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将防范高空坠物作为物业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加强日常巡查和维护管理。制定高空坠物防范巡查制度,增加巡查频次,特别是对老旧小区、高层建筑等重点区域要加强巡查力度。发现松动、破损的外墙装饰物、窗户、阳台物品等要及时处理,防止因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导致坠物事件发生。同时,要督促业主和住户规范摆放阳台、窗台物品,避免因人为因素引发高空坠物。全面开展高空坠物隐患排查。物业服务企业要立对所服务的小区、楼宇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外墙砖、玻璃幕墙、阳台护栏、空调外机支架、广告牌、悬挂物等易发生坠落的部位,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及时通知相关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整改,确保隐患及时消除。强化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房管局将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高空坠物防范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依规采取约谈、通报批评、信用扣分等措施;对因工作失职导致高空坠物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下一步,我局将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长期的监督与跟进,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为我县居民提供安全的居住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住建系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5年7月15日
宝丰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4104210001
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