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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宝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7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曹亚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城乡充电桩增设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在您关注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方面,我单位积极落实推进相关工作,下面就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县域内充电桩的建设推进情况

截至目前,城乡接入河南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充电站41个,共计279个充电桩,441个充电枪,总功率25444kW。今年以来,新建并投运充电站4座,分别为陈营社区充电站、润丰上和院充电站、祥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充电站、科技馆充电站,共计新增充电桩56个,充电枪77把。

二、充电桩项目的谋划布局情况

针对充电桩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的现状,在城区和乡镇各谋划一个项目。“宝丰县城区充电桩项目”在城区现有23个停车场内新建电动汽车充电桩561套;“宝丰县乡镇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在乡镇11处现有停车场内共建设新能源充电桩283套。两项目拟争取政府专项债6900万元,均已完成可研立项批复,“一案三书”编制等资金申请资料的上报工作,市发改委已审核通过。

三、相关政策性项目的积极申报

为加快补齐县域公共充换电设施短板,进一步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提升县域充电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我单位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扶持,作为牵头单位,强化与供电公司、邮政、交通、文旅、自然资源等部门协作,收集所需数据资料,配合第三方咨询机构编制《宝丰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实施方案》,推动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申报工作。

四、充电站的建设运营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充电基础设施的运营管理,6月初省住建厅、省发改委联合起草《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正在走正式文件的审批流程。意见稿对规划、建设、运营、监督各环节管理办法作了详细规定,并明确充电基础设施管理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协同机制。待该办法正式颁发后,我单位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密切沟通、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进一步规范汽车充电站的建设运营管理工作。

下一步,我单位持续落实落细充电站建设工作的推动,加大小区停车场内充电桩建设,加强对个人充电桩安装的指导和服务,逐步实现充电设施县域全覆盖,满足日益增长的新能源汽车充电需要。

再次感谢您对住建系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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