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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宝丰县城市管理局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答复

县政协提案和委员联络委:

您提出的关于“‘强基’‘增量’‘提质’让低碳出行‘电力满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我县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快速增加,与之相匹配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布局、服务、管理等还不够完善。

充分考虑新能源汽车的普及情况,为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按照县政府2023年第24次常务会会议精神和宝政办〔2024〕7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23年8月开始谋划,2024年2月向发改部门提交项目立项申请,拟实施“宝丰县城区停车场(站)项目”,项目建设方案中有明确的充电桩建设规划。

新建停车场(站)是在城区人口密集和停车需求大的区域内,结合我县国土资源规划情况,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资源,选择合适点位新建、改建的一批中小型停车场(站),项目计划增加充电桩130个以上,同时对城区八一公园停车场、解放广场停车场、中原解放纪念馆停车场等 7 处现有停车场,加装60KW快速充电桩共计68个,并完善其供配电等基础设施。其中,2024年已推动完成建设充电桩59个,配件充电车位92个。

2025年6月份,县政府计划统一规划建设充电桩设施建设,我局已上报行业范围内拟建点位18处。

按行业部门要求,将指导、引导充电桩运营商将充电设施管理系统纳入智慧停车管理系统,智能终端接入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通过信息采集发布、车位查询预定、停车诱导、在线缴费、电子支付等智能机制,建立健全停车管理相关规定制度,建成具有规范化、智能化的停车管理体系,提升管理、规范服务,从而推动我县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

下步工作中,结合正在实施的停车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我局将持续重视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充电桩建设。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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