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大学习、大展示”活动的通知》(平法政办〔2021〕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遵照执行。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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