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活动的通知

宝丰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活动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平顶山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和我县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提升公众知晓率、参与率,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深入开展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和我县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宣传活动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做好贯彻落实

一、宣传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共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二、时间安排

2021年11—12月

三、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在2020年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十一个坚持”的总要求。

(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中央、省、市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

(三)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

(四)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

(五)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

(六)各乡镇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经验做法、主要成效和创新亮点。

四、主要任务

(一)制定宣传方案。各乡镇部门要结合创建工作实际从宣传内容、宣传形式、时间安排、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等方面,认真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作一批宣传品。宣传方案要紧扣主题,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措施具体,注重效果。

(二)抓好阵地建设。各乡镇部门在发挥好现有宣传阵地作用的同时,利用广场、公园、长廊、讲堂、橱窗、专栏、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场所和设施,积极建设一批新的宣传阵地,抓好县、乡(镇、办)、村(社区)级宣传阵地建设。各乡镇部门要聚焦人民群众执法满意度提升,紧紧盯住群众办事中存在的堵点问题,以及民生领域的服务效能问题,牢固树立执法服务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执法满意度,推动我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工作深入开展。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三)用好行业平台。各乡镇部门要对医院卫健委、学校教体育、银行、保险金融办、宾馆、酒店县公安局、车站交通局、影院文广旅游局、沿街门店市场监管局、集贸市场市场监管局以及公交、出租车交通运输局等行业,统筹安排宣传活动,并利用户外、车载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内容。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要向客户推送相关短信息,扩大宣传覆盖面,为创建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金融办、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

(四)开展“六进活动”。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宣传工作纳入普法“六进活动”内容,通过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和示范创建工作,切实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和参与支持示范创建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

责任单位:县普法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五)发挥媒体作用

1、新闻媒体宣传。各类媒体要积极配合示范创建工作,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宣传。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开设示范创建专题专栏,制作播放公益宣传片、公益广告,实时报道法治政府建设及示范创建工作部署、工作动态、工作成效扩大宣传覆盖面。

责任单位: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

2、政府门户网站宣传政府门户网开设创建专,报道工作动态,刊登创建知识,宣传先进典型,在首页位置长期集中展示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司法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细化分工,迅速行动,统筹安排,做到宣传工作与示范创建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二)落实责任。各乡镇部门要按照主要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逐项落实工作责任,保障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三)强化督导。各乡镇部门宣传工作纳入示范创建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确保取得实效。

各乡镇部门宣传方案报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县委县政府办公楼422房间,联系电话:6516658。日常宣传工作信息和图文资料,及时报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对工作中推进不力,进度缓慢的,将予以通报。

六、宣传标语

1.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2.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3.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4.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

5.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6.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7.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8.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

9.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10.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11.创建法治城市,培育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风尚

12.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依法治县实践

13.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政府

14.同建法治政府,共享法治文明

15.法治创建人人参与,文明成果全民共享

16.共创法治政府示范县,共享父城美好新生活

17.做守法市民,建法治城市

18.参与法治创建,共享城市文明

19.践行法治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推进依法行政高标准守护群众生活高品质

 

 

 

2021年10月20日        


宝丰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4104210001

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

ICP证号:豫ICP备05017732号-1

豫公网安备 410421020000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