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主体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平法政办〔2021〕2号)及宝丰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宝丰县行政调解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宝法政办〔2021〕7号)要求,决定开展行政调解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案例标准
1.真实性。要按照矛盾纠纷的类型,选编真实发生的案例,内容包括矛盾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缘由、双方当事人、调解过程和结果等。
2.典型性。要选取代表性强、效果好、满意度高,能复制、可推广,体现行政争议依法化解,达到案结事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典型案例。
3.规范性。根据行政调解的内涵要求,遵循自愿、合法原则,按照法定调解程序,制作规范的调解文书,同时注意用语要规范,合乎公序良俗。
4.可公开性。凡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案例,应进行化名等技术处理。
二、征集案例体例
(一)标题。要求简洁明了,要素表达完整,一般不设副标题。
(二)正文。一般采用总分总结构,通过复盘真实的行政调解案例(事例),反映具体的实施背景、研判思路、详细举措、实施过程及成效。切忌不能写成工作总结。
(三)注意事项。正文中,第一次出现的文件名称用规范全称,并标明“(以下简称《XX》)”,之后再出现时则用简 称。涉及行政机关名称的用标准简称,如“XX县XX局”, 而不用“我局(单位)”。涉及行政相对人姓名或法人名称的, 要进行技术处理,如“张XX”等,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开展行政调解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是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举措,是各执法单位履行服务型执法职能的一项有力抓手。因此,各执法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完成本次行政调解典型案例征集任务。
(二)强化落实,择优推荐。行政执法机关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把行政调解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主动化解行政争议,努力实现与当事人的和解,以实现良好的行政管理目的。要认真梳理挖掘本年度行政调解典型案例,按照要求进一步完善、规范,制作成精品案卷或者PPT、短视频,于12月3日前报县创建办(县委办公楼422房间,邮箱:bfxyfxz@126.com)。各单位推荐数量不少于1个。
(三)择优推广,考核加分。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上报的行政调解案例进行认真评审,择优宣传推广,同时年终依法行政考核将作为一项加分因素。
(联系人:李英超 联系电话:13007502719)
2021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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