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举办《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暨宝丰县2021年第三季度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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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7月13日上午,宝丰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举办《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暨宝丰县2021年第三季度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培训会特别邀请原平顶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洪志勋进行授课,全县37个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分管领导、法制室主任、新办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等120余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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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中,洪志勋同志对新行政处罚法新增的几大亮点进行了解读:一是完善了行政处罚的种类,引入行为资格罚和声誉罚等行政处罚种类;二是修改了行政处罚的管辖制度,新增了综合执法制度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三是细化了行刑衔接制度,增加了相关的双向规定;四是新增了不予处罚情形,对两种不予处罚的情形做了规定;五是修改了行政处罚时效制度,增加了五年处罚时效的特定条件;六是完善了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对听证申请时限、范围等都做出了详细规定。

此次培训,内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践性和指导性,加快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更新,对全面提升执法办案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执法风险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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