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一”助推行政调解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统筹推进全行政调解“三个融入”试点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分流阀”作用,宝丰县学习山城区行政调解“三个融入”工作经验,制定进一步推进行政调解“三个融入”工作常态化十项举措,建立完善“五个一”组织保障工作体系,从五个方面强化组织保障,全力构建争议纠纷化解长效机制助力行政调解工作走深走实

第一个“1”是以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为依托,代为履行县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负责全县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促使行政调解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个“1”是成立县行政调解委员会,组织协调全县行政调解工作,指导行政调解工作的具体实施,对出现的普遍性规律问题定期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意见

第三个“1”是成立各乡镇成立行政调解室,负责受理辖区内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的案(事)件

第四个“1”是指县直行政执法部门成立行政调解室,负责受理本部门(本系统)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的案(事)件

第五个“1”是指县行政服务大厅设置行政调解窗口,负责受理综合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案(事)件。

下一步,宝丰县将健全行政调解组织机构,主动发挥告知引导,规范立卷归档,加强典型案例示范引导,创新开展联调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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