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行政调解典型案例(二)

基本案情:租赁人武某在租赁陈某房屋期间因下雨漏水造成租赁房屋内物品受损,双方就受损物品价格产生争议,2023年8月14日,申请人武某向宝丰县价格认证中心申请价格认定

处理依据和结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价格认定规定》等价格争议调解有关规定,在详细听取争议双方反映的情况后,经该中心主持调解和双方充分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租赁房屋内受损物品及其他损失2000元,并于调解协议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付清,租赁房屋内受损物品由申请人自行处理。

案件评析:随着市场经济和价格改革的不断深入,价格矛盾和纠纷问题不断增多,社会公众对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的需求也日益强烈。因租赁房屋产生的纠纷如果不能妥善解决,就有可能引发“大矛盾”“大事件”。该案例的成功调解,也是价格认定机构贯彻便捷、高效、精准的服务理念,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的生动体现,也是价格认定机构主动担当作为,为社会公众畅通价格调解渠道的有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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