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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宝丰县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构建多元纠纷化解法治体系,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我县推进府院联动经验受到市长李明俊同志批示肯定。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党的领导。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工作列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县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常务会议集中学法4次,开展基层宣传活动200余场,受众达10万余人次。组织各单位积极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活动,通过“以上率下”推动广大干部学深悟透。二是抓牢“关键少数”。为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履责情况纳入县委日常巡察内容,召开全县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和法治政府建设报告评议会议,将评议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二)法治建设扎实推进。坚持严督实导,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全县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的通知》,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等9个关键领域,对37个县直单位落实“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及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情况开展实地督察,督促各单位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筑牢法治根基,依法行政实践实现新突破。一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审查政府常务会议议题2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会议纪要43件,拟签订合同协议11件,其他文件、用印等420件,出具审查意见2份,政府依法决策水平持续提升。二是坚持政务信息公开。积极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全年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400余条,访问量稳步提升。加强舆情监测与分析,及时通过权威渠道发布信息、澄清事实、解疑释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12次。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受理办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答复率和满意度均达规定要求。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印发《关于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提升“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质效的通知》,为企业、群众提供“一件事”政策咨询、业务导办帮办等服务3200余人次。深化“放管服”改革,将企业迁移登记的4个环节整合为1个环节,办理时限缩减至2个工作日内。

(二)健全执法体系,执法效能水平迈上新台阶。一是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成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赋权事项评估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乡镇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证据收集及文书制作等系统培训2次,有力提升乡镇行政执法人员水平。二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通过发布征集违规执法线索公告、走访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集中案卷评查、组织执法部门开展自查等方式,共收集问题240个,已全部整改处理完毕,有效提升了执法部门的执法水平。三是积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召开全县证照到期前提醒工作推进会,收集挂载各执法单位证照到期提醒数据3796条,有效提升服务群众工作质效。全面落实行政处罚“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工作制度,梳理、公示首违不罚和轻微免罚清单250项,执法流程进一步优化,服务质效显著提升。四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督促办理行政复议121件、行政诉讼案件77起,在已结案的案件中行政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有力维护了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和公信力。五是强化府院府检联动。府院、府检联动持续加强,行政诉讼发案量同比下降8.62%,行政机关败诉率5.7%,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低于全省平均值。

(三)秉承法治惠民,基层治理探索新路径。一是着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累计开展“法律八进”和“精准普法基层行”各类普法活动230余次,通过“法治宝丰”微信公众号推送普法案例、法律常识166例,“法治+文艺”、“非遗+普法”创新普法方式经验做法被《法治日报》头版刊发,被司法部、省司法厅等公众号推广。二是加强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建设。推进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打造了县法院等6部门常驻、民政局等11部门轮驻的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立常态化运行涉事单位5分钟响应的“吹哨报到”机制,有力提升了高效能社会治理水平。立足村级说理阵地,利用“四巧”工作调解法等方式,排查出矛盾纠纷1390起,化解1351起,调解成功率97%。三是扎实做好法律援助服务。紧紧围绕服务保障民生、维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2480余人次,受理各类援助案件511件,办结归档案465件,帮助群众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451.36万元,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显著增强。

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还不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履职能力和水平有待加强。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合法性审查制度水平还不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能力有待提升。三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知识尚显不足,服务型行政执法意识不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到位。四是普法宣传力度有待加强,普法宣传形式创新不够、吸引力不强、实效性欠佳。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初步安排

一是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县委党校干部培训课程核心内容,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提升“关键少数”依法决策和治理能力。二是深化政府部门依法正确履行职能。继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规范地方招商引资制度等,减少政府对市场的不当干预,提升市场监管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系统分析研究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规范行政执法制度和程序,建立健全规范执法长效机制,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升法治素养水平,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四是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信访衔接配合,形成深化诉源治理工作合力。深化府院、府检联动,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持续开展行政诉讼“双下降”行动。五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推动法治文化与群众生活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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