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一)强化事前公开
4.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编制并公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宝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
工作计划
为安排部署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深入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实现省、市、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卫生健康领域主要监管单位联合抽查全覆盖要求,着力提升我委“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成效,按照县双随机办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我委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单位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随机抽查事项
根据工作需要,我委2021年度将对以下检查项目开展随机抽查。
1、对医疗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2、对传染病防治进行监督检查。
3、对职业、放射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4、对学校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5、对生活饮用水进行监督检查。
6、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7、对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
二、抽查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双随机”联合抽查计划
为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积极与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结合我委监管工作至少开展一次,参与部门尽量不少与5个单位,确保实现全县卫生健康领域主要监管单位参与的单位联合抽查全覆盖,不断提高全县单位联合抽查在日常检查中运用的比例。
三、抽查原则
随机抽查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提高监管职能、落实严管措施、降低行政成本的原则开展工作。
四、抽查方式
抽查对象的确定: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查。
检查人员的确定:从本单位执法检查名录库中随机选派。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充分认识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工作会议精神,抓好本系统的监管工作,认真谋划实施,统筹安排,将各项工作要求切实落到实处。
2.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检查随机抽查人员要严格把握检查标准,统筹兼顾,与被检查单位做好对接。
3.总结经验,力求实效。要加强监管工作力度,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开公示。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高,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2021年1月5日
附 件 宝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 ||||||||||
序号 | 清单中抽查项目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方式 | 抽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查比例 | 抽查时间 | 抽查 要求 | 责任 单位 | |
抽查事项 | 事项 类别 | |||||||||
1 | 医疗、传染病卫生监督检查 | 一般 检查 事项 | 医疗、传染病卫生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医疗卫生机构 | 现场检查 | 5% | 2021年8月-11月 | 根据委抽查计划由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实施 | 宝丰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
2 |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 一般 检查 事项 |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细则规定的公共场所 | 现场检查 | 5-10% | 2021年8月-11月 | 同上 | 宝丰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
3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 | 一般 检查 事项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 | 现场检查、抽样检验 | 5-10% | 2021年8月-11月 | 同上 | 宝丰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
4 | 消毒产品卫生监督检查 | 一般 检查 事项 | 消毒产品卫生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服务机构及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 现场检查、抽样检验 | 10% | 2021年8月-11月 | 同上 | 宝丰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
5 | 学校卫生监督检查 | 一般 检查 事项 | 学校卫生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学校 | 现场检查 | 5-10% | 2021年8月-11月 | 同上 | 宝丰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
6 | 职业、放射卫生监督检查 | 一般 检查 事项 | 职业、放射卫生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医疗卫生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 现场检查 | 5-10% | 2021年8月-11月 | 同上 | 宝丰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
7 | 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 | 一般 检查 事项 | 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企业、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 现场检查 | 5% | 2021年8月-11月 | 同上 | 宝丰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
8 | 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监督检查 | 一般 检查 事项 | 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 | 现场检查 | 10% | 2021年8月-11月 | 同上 | 宝丰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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