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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丰县城市治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政〔201915

 

 

宝丰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宝丰县城市治堵工作实施方案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宝丰县城市治堵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827日    

 

宝丰县城市治堵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县城市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广大市民群众安全畅通出行,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城市治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9〕1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优化路网结构,科学合理规划,建设停车场地,实施智慧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强化对重点路段、时段和学校、医院等重点单位治堵,有效改善市民出行条件和交通状况,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工作任务

(一)优化路网结构,加快改善行车条件

加强城区道路与干线公路有效衔接,加快实施“断头路”打通工程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分离道路交叉口渠化改造等工程(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二)科学合理规划,提高车辆通行效率

1.科学设置道路限时单双向通行。加大中心城区道路优化力度,科学论证和拟定道路单双向通行方案,进一步规范交通信号灯设置和使用。对城区新生路、裕民路、德丰路、立志路、春风路实施限时单行。(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镇、杨庄镇、周庄镇、铁路办事处)

2.抓好重点单位、路段的交通疏导工作。建立专业市场,引导游商游贩入市经营,畅通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利用中小学校、医院等重点单位现有的空间资源,建设停车场地,扩大容量,加强周边区域的交通管制,依法清理违规临时停放车辆,疏通拥堵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宝丰分院、县第四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规划单向循环停车场地,实行24小时对外开放,提高车位利用率。中小学可实行不同年级“错峰放学”制度,科学合理划分接送区域,集中接送区远离学校门口,加强高峰时段交通疏导。(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

3.科学调配公交运力。结合城市公交车出行方式,对重点路段、重要时段优化调整线路,着力打造城乡半小时交通出行生活规划公交线路4条,投入公交车34台。早、中、晚出行高峰时段采取加密车辆班次、缩短发车时间方式,最大限度满足城区居民及近郊群众的出行需求。(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三)建设停车场,增强停放服务能力

1.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以适度满足停车刚性需求为目标,利用公园、绿地、广场、学校、市政设施等公共空间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地2019年初步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15处,面积18公顷,其中社区型9处,枢纽型(不同运输方式的交通网络运输线路交汇点)2处郑万高铁平顶山西站和宝丰火车站),P+R型P是指停车,R指换乘4处宝州路与君文路交叉口、父城路与望京路交叉口、宝州路与山河路交叉口、文峰路与永铭路交叉口。完成新世纪广场、梦圆购物广场7处地下停车场初步规划设计。

2.规划市政道路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及城市绿道形成网络化、路权有保障的慢行网络。结合公交站点、公共建筑、公共绿地周边建设非机动车停车场地。

3.结合生态廊、景观水系、城市公园等公共基础设施,规划6条独立设置的城市绿道,并结合重要公共空间设置驿站。推进街道断面改造升级,逐步实现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实物隔离。新建干道应采用机非分离断面,优先满足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路权。

4.配套建设非机动车停放设施,选址建设公共停车场地时,配套建设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停放设施,为非机动车有序停放预留空间,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管控,提高非机动车出行比例。在特色商业区地段、高铁商务区高铁枢纽板块设置慢行优先区区内道路交通组织优先考虑慢行交通和公共交通,设置绿道和公交专用道引导绿色通行。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城关镇、杨庄镇、周庄镇、铁路办事处)

(四)发挥智慧城市管理平台优势,加快智慧交通体系建设

1.实行公共停车服务阶梯收费,统一管理全县公共停车场地,取消城区免费公共停车泊位,按区域采取车辆停放差别化阶梯收费,提高停车泊位使用频次。引导车辆向近郊区停放,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承载压力,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2.实施公共停车场地特许经营。全县公共停车场地和临时停车泊位,采取政府特许经营方式委托专业经营单位统一提供车辆停放服务,收取停放服务费。(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城关镇、杨庄镇、周庄镇、铁路办事处)

3.加快智慧停车信息平台建设,建设全县公共停车场地和停车泊位信息系统并实行动态管理,纳入宝丰县数字城管指挥平台,市民可免费查询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车场地和停车泊位的分布、位置、数量、使用状况、收费标准等实时信息。(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财政局、城关镇、杨庄镇、周庄镇、铁路办事处)

4.依法加大对中心城区重点路段占道停车、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的综合整治力度,全面开展擅自改变规划用途的停车场地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谁是业主、谁签合同、谁负责清退”的原则,督促被挪用停车场地所有权人使用人限期整改,有效改善静态交通环境,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城关镇、杨庄镇、周庄镇、铁路办事处)

5.建立公共停车场地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按照《平顶山市公共停车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鼓励和引导公共停车场地建设,规范车辆停放管理,倡导市民绿色出行。(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城关镇、杨庄镇、周庄镇、铁路办事处)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市治堵工作涉及面广,关乎市民出行安全。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联动,确保城市治堵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治堵工作的统一安排,加强对城市交通治堵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合力推进工作机制,确保全县交通治堵工作高效开展。

(二)严格督查考核公开城市治堵工作的目标任务政策举措以及工作成效,严格开展督查考核工作,对治理交通拥堵工作不力的采取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的方式进行处理。

(三)强化举措引领加强规划引领,在制定切实可行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公共交通规划基础上,分年度制定具体的推进计划,确保各项规划落到实处。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成本核算、财政投入、财税扶持资金、路权优先用地、保障设施建设、绩效评价等方面,保障公交优先发展。加强执法监管,综合运用必要的行政手段,规范交通参与者的行为,规范车辆停放管理,全力打造畅通的出行环境。

(四)加强舆论引导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树立守法意识、规则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提倡文明守法出行,营造“车让人、人让车”的文明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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