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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宝政办〔2023〕27号 索引号 00bfx-00000-2023-00005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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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丰县2023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和铁路地区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宝丰县2023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23年9月11日       

 

宝丰县2023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匮乏问题,根据河南省卫健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和平顶山市卫健委等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我市2023年“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平卫〔2023〕37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的招聘对象为:应届和往届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含本科生、专科生),往届毕业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报考时应(往)届毕业生均不受地域、性别、年龄等限制。

三、招聘岗位及专业学历要求

根据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工作安排,宝丰县本次公开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17人、专科毕业生44人。

(一)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本科生17人。

岗位代码

学历要求

专业名称

招聘人数

001

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100201K)

9人

002

麻醉学(100202TK)

1人

003

医学影像学(100203TK)

2人

004

精神医学(100205TK)

1人

005

放射医学(100206TK)

1人

006

儿科学(100207TK)

1人

007

中西医临床医学(100601K)

1人

008

中医学(100501K)

1人

(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专科生44人。

岗位代码

学历要求

专业名称

招聘人数

009

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620101K)

15人

010

护理专业(620201)

9人

011

口腔医学(620102K)

5人

012

中医学(620103K)

4人

013

医学影像技术(620403)

3人

014

中西医结合(630107)

4人

015

康复治疗技术(620501)

4人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本县卫健系统在编在岗、人事代理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规定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宝丰县政府网站、“宝丰发布”“宝丰县人社局”“宝丰卫健”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9日8:30—9月21日17:00。

(三)报名流程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1.报考人员于2023年9月19日8:30—9月21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入报名系统主页面。

2.考生初次登录请先点击“立即注册”进入页面,输入相应信息后完成注册。

3.点击“登录”,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和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打印报名登记表、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

4.登录后选择“我的报名”,即可进行报名资料填报。

5.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照片、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报考人员学位证。报考岗位所需专业须与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对应。

在职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扫描件。

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后,须自行打印宝丰县2023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A4纸),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012071

(四)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9:00—9月22日17:00。

按照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工作人员根据招聘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在资格初审有效时间内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照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五)网上缴费及减免考务费

1.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支付笔试考务费30元/人,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3日17:00前,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减免考务费。脱贫享受政策户或城乡低保家庭可免缴笔试考务费,考生需在2023年9月23日12:00前将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bfxrlzr@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岗位代码+联系方式)。

(六)报考岗位比例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宝丰县2023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被取消报考岗位的人员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他岗位的,退还所缴报名考务费(系统原路退回)。

(七)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宝丰县人社局”“宝丰卫健”微信公众号公布。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面试需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

(八)成绩查询

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点击“查看笔试成绩”可查询考试成绩。

(九)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聘用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进场。

(二)面试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为2: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能、职业道德素养、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携带本人《宝丰县2023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考生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或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笔试成绩为零的,不得参加面试。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根据公告要求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大于等于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人数多需要分设考场的岗位,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面试后先当场公布面试原始成绩,待进行平衡后再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三)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与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时,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阶段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和考察均只进行一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在宝丰县政府网站、“宝丰发布”“宝丰县人社局”“宝丰卫健”微信公众号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签订聘用合同

由用人单位与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报县人社部门备案。合同签订后及时安排上岗,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助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及时上报上级卫生健康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纳入医师定期考核和医德综合评价。

七、组织领导

为保证宝丰县2023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有序进行,成立宝丰县2023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马培翼  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慧敏  县三级调研员

王红旗  县三级调研员

成  员:步国旗  县政府办主任

姬军锋  县委编办主任

赵延军  县卫健委主任

赵培豪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宣统纪检监察组组长

卢军超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杨国旗  县财政局局长

董国强  县人社局局长

联络员:胡靖平  县人社局二级主任科员

李延伟  县红十字会副会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负责本次招聘的组织、协调、统筹等事宜。

八、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宝丰县人社局”“宝丰卫健”微信公众号发布,因考生未能及时关注而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未尽事宜由宝丰县2023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方案由宝丰县2023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375—6515951   

县卫健委0375—6589676

监督电话:0375—6515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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