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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丰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和铁路地区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宝丰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6月7日


 

宝丰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精神,依托宝丰县传统村落数量多、体量大、价值高的优势,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传统村落改造好”的要求,立足“望得见青山、看得见绿水、记得住乡愁”,以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的形式,探索建立“传统村落引领+产业发展协同+基础设施共享+政策机制创新”的全域统筹保护利用体系。全面加强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合理利用,适度开发,努力实现传统村落活态保护、活态传承、活态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持续保护,协调发展。切实做好传统村落历史文化遗产的持续、有效保护,始终秉持活态传承与可持续发展,做到区域性村落空间、历史和价值完整性的有机统一,实现村落结构肌理保护与山水格局保护、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生产生活环境保护与生产生活方式保护并重,力求见人、见物、见生活。注重合理发挥传统村落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努力实现以保护促发展,以发展强保护。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单位要积极争取政策类资金,加大对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的支持力度。各属地政府要统筹整合多部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能最大化。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依照保护规划,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方案,明确规划项目具体实施的内容、技术方法,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率,确保各规划项目建设任务按时完成

(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充分结合传统村落的地域条件、文化特征、资源禀赋等方面的差异性,区分轻重缓急,实施分类分级差异化的保护措施和发展模式;因地制宜实行多元发展,做到规划全面覆盖、项目统筹实施、集群连片协同推进

(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吸引银行、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参与,共同打造亮点,形成带动效果。激活地方内生发展动力,重塑地方发展活力,助力实现共同富裕,不断更新与优化提升,形成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的合力和互促互动的良性循环。

三、工作目标

2024年底,破解当前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存在的突出问题,创新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发展长效机制,实现传统建筑、文化遗产、人居环境等方面得到较大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大幅提高。2025年底,全面完成宝丰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程建设,实现生活设施基本便利化、现代化,让传统村落美起来、强起来、富起来,实现传统村落集群示范、整体保护、连片发展,形成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先进经验,实现乡村全面振兴跨越式发展。

四、重点任务

(一)实施传统村落建筑修缮工程。开展连片传统建筑保护修缮示范项目,全面保护传统村落的选址、格局、风貌及自然景观等空间形态与环境,90%以上的传统村落格局得到保护和提升。开展传统公共建筑修缮示范项目,重点修缮保存状态较差的传统建筑、街巷、设施等。实施传统建筑居住功能提升。积极推广新材料、新技术应用,对节能、采光通风、给排水等设施改造,满足村民现代化生活需求。

(二)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注重传统村落内生产生活设施的便捷舒适,完善水、电、交通、通信等重大基础设施。完成传统村落体育运动、医疗卫生、图书、村“两委”活动阵地、村务信息公开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备,实现100%全覆盖,提升传统村落村民生活品质。结合规划,对传统村落内停车场、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处理等关联设施进行建设,实现区域共建共享。

(三)实施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全面实施传统村落综合环境整治项目,全面治理垃圾污染、水污染,提升村容村貌及绿化美化水平。结合省、市、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关指导意见,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积极推广农村垃圾分类,提高村民环保意识。有效管控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农村黑臭水沟基本消失,实现村落污水处理全覆盖。

(四)实施数字化建设利用工程。开展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建筑普查和数字化建档,制作传统村落数字影像资料等。推选4个有鲜明特色的优秀村落上线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提升宝丰县传统村落知名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对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示范成果进行广泛宣传,展示我县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经验,有效扩大传统村落影响力,提升我县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同时,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及监督曝光作用,营造全县重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实施传统特色产业工程。推进传统村落“一村一品”发展计划,打造特色种养业基地、农副产品加工基地、休闲观光、高效有机农业示范带。实施传统村落乡村旅游发展项目,突出文化旅游、山水旅游、红色旅游、休闲观光旅游、康养旅游,推动重点旅游景区建设与传统村落活化利用有机衔接。实施传统村落集体经济培育计划,支持成立以当地村民为主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劳务公司、建筑施工企业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强化经营乡村的理念,盘活村集体资源。实施传统民居改造利用项目,将保持原始风貌的传统民居,打造成民俗博物馆、非遗传习馆、手工作坊、农家乐等。打造精品民宿,融入具有宝丰特色的传统元素及符号,提升入住舒适度、便利度,推动传统村落特色产业发展。

五、实施步骤

宝丰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为期两年,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部署(2024年6月—2024年7月)。

成立工作专班,明确部门职责,完善资金保障措施,落实资金筹措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建立清单和台账。开展全面调查和深度普查,将中国传统村落和省级传统村落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调查和登记。启动编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规划,同步开展保护规划修编、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程的设计等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攻坚(2024年8月—2024年12月)。

开展中国传统村落和省级传统村落风貌提升、传统建筑修缮和适宜性更新改造、违法违规建设整治工作;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推广共建共治共享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机制;以集中连片核心为重点,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建立传统村落和周边资源联动发展机制,形成特色鲜明、主题多元的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片区。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2025年1月—2025年5月)。

扩大集中连片区影响力,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塑造宝丰县传统村落整体品牌;形成一套具有宝丰县特色的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一定影响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为确保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有序推进,成立宝丰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县发改委负责将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相关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积极争取上级有关资金,切实加大各级资金支持力度。

县财政局负责将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整合发改、财政、农业农村、文化旅游、乡村振兴、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涉农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县住建局负责全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专班日常事务,组织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相关规划,强化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审核监督,确保项目按规划建设与实施。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传统村落对外联通道路、旅游公路的规划,积极争取上级有关资金,做好道路建设、养护等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农村安全饮水、坑塘水库整修等水利设施建设和水资源保护利用,加强水土保持监管,防范水土流失,并抓好消防水源建设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传统村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落实宅基地管理等政策,培植和壮大传统村落特色农业,拓展农民增收渠道。

县文广旅局负责制定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方案,强化传统村落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深度挖掘传统村落文旅产业资源,打造传统村落精品旅游线路。

县林业局负责传统村落的植树造林和古树名木、珍稀植物的挂牌保护管理工作,及时将村落周边的森林植被纳入生态公益林保护范围。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将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向传统村落倾斜,着力增强传统村落自我发展能力。

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负责查处传统村落的生态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专项规划的空间保护及管控要求纳入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落实传统村落土地整理政策,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辖区内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配合完成传统村落集中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开展示范片区项目的报建、房屋征拆,落实与现有传统村落经营企业的权属、利益协调等工作。

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传统村落保护相关工作。

(二)加强法规保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导则》和《平顶山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凡是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规划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规定严格建设程序。

(三)加强政策保障。对列入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范围的传统村落,要争取有关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开展全面普查建档、规划设计覆盖、风貌保护提升和特色产业培育等行动。在发挥省级资金的同时,积极争取和统筹涉农项目资金,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捐赠、投资、众筹或入股、租赁等方式参与保护项目,鼓励村民、乡贤、志愿者加入,加快建立政府、企业、村民、社会多元化参与投入机制。

(四)加强技术保障。传统村落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要确定1名分管领导,负责村落项目实施和日常管理统筹协调;村委会要确定1名村干部,专职负责传统村落日常管理,并指定至少1名本村常住居民担任村级联络员,负责保护政策宣传、项目进展情况反映、消防安全巡查等村落日常管理等工作。

(五)加强人才保障。加强传统建筑工匠培训,培养基层工作队伍、本土建筑师和传统工匠,积极发挥农村建筑工匠作用,促进优秀传统建筑技艺传承与创新。加大设计下乡力度,邀请专家参与传统村落规划编制、项目建设、业态发展等环节。定期从全省高校邀请一批规划建设专业的优秀大学生,利用假期深入传统村落驻村实习,帮助开展保护工作。

 

附件:1.宝丰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专班

2.宝丰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程资金预算安排

3.宝丰县10个重点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程项目投资情况表

4.河南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省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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