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1-00005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疫情防控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1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76号)、《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电〔2020〕3 号)、《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6号)、《河南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76号)、《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豫疫情防指〔2020〕28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平顶山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平政办〔2020〕4号)等制定本预案。
本应对预案适用于当前以乡镇(办事处、林站、示范区)为单位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基础上的我县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乡镇(办事处、林站、示范区)要准确掌握辖区内可用于新冠肺炎医疗救治的医疗机构、救治床位、仪器设备、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实验室检测能力、防护物资的数量、分布等,提前研判疫情形势,制订包括调配人员、对口支援、物资保障、技术支持等在内的应对预案,并根据疫情严重程度确定启动条件和采取的应对措施,确保在发生疫情时能够迅速按照预案有效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单位应当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制定完善适用于本行业、本单位的应对预案。医疗机构要根据自身所处地理环境、在疫情防控中的功能定位,查找薄弱环节,制订不同疫情防控压力下的应对预案。
2 组织管理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作为我县疫情防控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机构,承担我县疫情防控应对工作总指挥职责,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县疫情防控应对救援和处置工作,分析全县疫情防控应对救援和处置工作形势,研究解决疫情防控应对救援和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规定协调衔接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应急救援队伍等参与疫情防控应对救援和处置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疫情防控应对救援和处置工作。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设13个专项工作组,根据各自职责任务分工,承担各自领域疫情防控应对工作专项指挥职责。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组织开展综合协调、社会防控、交通防控、医疗保障、宣传和舆情、物资保障、社会稳定、督查检查、社区防控、产业集聚区及工矿企业防控、分包乡镇指导、民兵巡防、垂直单位及驻宝非工业企业防控系统等方面相应的应对处置工作,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乡镇(办事处、林站、示范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应对救援和处置措施,夯实属地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家庭和个人责任。
乡镇(办事处、林站、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承担本级疫情防控应对工作总指挥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辖区内疫情预防和应对准备,监测、预警与报告,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应对响应与处置,应对保障等工作。
2.2.1 处理好“上”与“下”的关系。各乡镇(办事处、林站、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持续增强基层疫情防控应对管理组织和力量;下级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要及时准确向上级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报告有关工作情况,形成各级疫情防控工作日研判工作机制,高效妥善应对潜在的各类疫情传播风险。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应按要求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相关疫情防控研判材料,及时制定本工作组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应对预案,并在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各指挥部之间、指挥部与各专项工作组之间、各专项工作组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着力形成反应灵敏、上下联通、延伸到底、运转高效的衔接机制。
2.2.2 处理好“统”与“分”的关系。各乡镇(办事处、林站、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属地疫情防控应对工作,指导督促村(社区)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应对处置工作,辖区内各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应对预案,并于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属地乡镇(办事处、林站、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实施行业专项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应对预案,加强主管行业领域的疫情风险监测、预警与报告,组织主管行业领域的应对处置工作,督促指导本行业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切实抓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企业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预案或具体工作方案,做好应对准备,及时有效地应对处置疫情,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影响。
2.2.3 处理好“防”与“救”的关系。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大力推广普及防控技术指南,继续抓紧抓实抓细精准防控各项重点工作。高度重视潜在疫情传播风险人群,尤其是无症状感染者和“复阳”出院患者等的防控救治工作,严防疫情反弹。持续抓好前端和末端疫情防控措施,全面加强汽车站、火车(高铁)站、高速公路、国省干线等营运交通工具的防控措施,严防疫情通过相关交通场站和交通工具传播;不断强化村(社区)防控。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和复学复课各项工作。
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防控疫情第一线,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要动员好广大群众,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联防联控、群防群控。落实落细网格化管理和全面排查、体温检测、扫码登记(核验)、环境消毒等防控措施,构筑起疫情防控的最密防线。全力做好疫情救治保障工作,充分发挥门急诊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和定点医疗机构协同作用,加大就医宣传,加强医疗机构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范制度,扩面筛查、消除漏诊,适时启动后备定点医院,强化院感防控,杜绝院内感染,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2.2.4 处理好“定”与“变”的关系。科学判断形势、精准把握疫情,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及时科学调整应对方案和防控举措,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针对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各专项工作组下发的通知、指令、等文件,各级、各部门要第一时间落实,坚决杜绝随意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乡镇(办事处、林站、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应主动作为,在不与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前提下,应及时因地制宜地研究制定或实施相应的疫情防控应对措施,严防疫情传播风险,相关情况及时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应对预案编制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应对演练,并根据演练执行情况、指挥协调和应对联动情况、应对人员的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适用情况等信息,及时评估关于预案完善、应对准备、应对机制、应对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结合实际适时修订应对预案,切实提升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
3 主要疫情风险
3.1.1 境外人员携带新型冠状病毒进入我县;
3.1.2 国内重点地区人员携带新型冠状病毒进入我县;
3.1.3 确诊患者出院后“复阳”;
3.1.4 医院留观、疑似病例人员携带新型冠状病毒;
3.1.5 无症状感染者携带新型冠状病毒;
3.1.6 已发现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携带新型冠状病毒;
3.1.7 医护人员接触传染源被感染;
3.1.8 复工复产复学、大型活动等人员聚集造成潜在传播风险;
3.1.9 其他方式发生疫情传播。
3.2.1 此次新冠肺炎特性为一种新型冠状病毒(β属)感染导致的肺部炎症,新冠肺炎命名为COVID-19。
3.2.2 国务院将新冠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定为乙类甲管,即乙类传染病按照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进行管理。
3.2.3 临床表现主要为发热、干咳、乏力。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咽痛、肌痛和腹泻等症状。重症患者多在发病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或低氧血症,严重者可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及多器官功能衰竭。
3.2.4 多数病患愈后情况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病情危重者以老弱为主。
4 疫情分级
4.1 县域内未出现疫情。指县域内14天内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报告。
4.2 周边县域出现疫情。指县域内14天内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报告,但周边县域出现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4.3 县域内出现疑似病例。指县域内14天内无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但有疑似病例报告。
4.4 县域内出现散发疫情。指县域内14天内有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散发病例报告。
4.5 县域内出现聚集疫情。指县域内14天内有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聚集性疫情。
5 监测预警、报告与信息发布
各乡镇(办事处、林站、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要按照国家最新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试行)》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新冠肺炎疫情监测、预警与报告网络体系,结合本地实际组织专家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工作,依据疫情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对应上述除县域未出现疫情(无预警)外其他四类情形,及时作出红橙黄蓝四级预警。
5.1.1 蓝色预警。县域周边县域出现疫情,应作出蓝色预警;
5.1.2 黄色预警。县域内出现疑似病例,应作出黄色预警;
5.1.3 橙色预警。县域内出现散发疫情,应作出橙色预警;
5.1.4 红色预警。县域内出现聚集疫情,应作出红色预警。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原卫生部第37号)等相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新冠肺炎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医疗机构发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当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系统完成报告信息确认审核。
依据上级相关规定,疫情信息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疫情信息经省级发布后,可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宣传和媒体沟通工作。
6 应对响应与处置
以县域内作出的红橙黄蓝四级预警为参照,应对响应与处置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措施。
6.1县域内无预警和黄蓝色预警。县域内按照低风险地区进行防控处置,实施“外防输入”策略,落实“四早”原则。加强疫情严重地区以及高风险地区流入人员的追踪管理,做好健康监测和服务。医疗机构加强发热门诊病例监测、发现、报告,疾控机构等相关单位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督促指导城乡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严格落实社区防控措施,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公众防病知识和防护技能普及等工作。
6.2县域内橙色预警。县域内按照中风险地区进行防控处置,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在采取低风险地区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做好医疗救治、疾病防控相关人员、物资、场所等方面的响应。加强对无症状感染者的管理,对确诊病例开展“四集中”救治,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和管理。以学校班级、楼房单元、工厂工作间、工作场所办公室等为最小单位,以病例发现、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分析为线索,合理确定防控管理的场所和人员,实施针对性防控措施。无确诊病例的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可参照低风险地区采取防控措施。
6.3县域内红色预警。县域内按照高风险地区进行防控处置,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在采取中风险地区各项措施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批后可停止聚集性活动、实行区域交通管控。全面排查发热患者,及时收治和管理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医学观察。对发生社区传播或聚集性疫情的城乡居民小区(农村自然村)的相关场所进行消毒,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流动等管控措施。
各乡镇(办事处、林站、示范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单位可依据本县预警等级,充分考虑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相互关联性、人员流动特征、影响范围和程度等实际情况,分析事态发展趋势、评估风险,有针对性地迅速启动实施分级精准防控措施。出现聚集疫情,相关方需整体启动实施最高级别应对防控措施。
7 工作措施
高效落实工作协调、文件制发运转、会议承办、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规范应急工作流程,根据疫情研判需要,及时组织召开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现场、视频调度会,确保高效运转,指令畅达;对各乡镇(办事处、林站、示范区)、各专项工作组、各相关单位工作指令高效分解交办、沟通协调、督办落实;及时汇总、整理上报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和最新动态;高效编发、上报疫情防控工作信息。
根据疫情形势,科学合理地安排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开展社会防控工作,引导各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第一时间全面摸底排查潜在疫情传播风险人群,按要求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各项管控措施,并做好生活保障工作;严格执行各项交通防控措施;充分运用“大数据+网格化”等信息化手段,全面精准滚动排查所有相关密切接触人员,切实找准、切断传染源,确保实现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排查管控;畅通联络渠道,加强信息沟通,形成社会防控的强大合力,确保社会防控工作快速、高效运转。
及时组织动员相关村(社区)、各单位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疫情信息统计;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以点带线、以线带面,扩充信息来源渠道,随时监测潜在疫情传播风险;按规定设立疫情防控卡点,控制人员流动,阻断疫情交通传播途径;对进入辖区人员进行信息登记、体温测量、疫情初查等应对措施;开通应急处置专用通道,保障重点地区医疗物资、生活物资、重要工业企业生产必需物资等供应,保障水、电、气、暖、网等公用事业行业正常运行。
严格做好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疫情传播风险人群管控,全力救治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医院不因相关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及时了解掌握相关县疫情防控机构、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场所等机构的最新情况,及时反馈信息;适时启用备用定点医院,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疫情得到及时控制;采取最严格的医护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规范救治程序,加强防护培训,坚决避免救治过程中出现感染,最大限度保护医护工作者。
加大网络舆情监测强度,密切关注最新舆论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澄清谬误,消除群众恐慌心态;及时分析研判舆情发展趋势,科学制定舆情应对措施;加大权威信息和各类正向引导信息推送力度,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滚动发布疫情防控知识,引导群众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强化对各地各有关单位涉及疫情防控舆情应对和信息发布工作的统筹指导,严格宣传纪律,做好信息发布把关审核工作,严格落实和疫情有关信息的保密工作,督促指导各媒体及所属新媒体严格以省级官方权威信息为准,畅通内部信息报送渠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处造谣滋事等违法行为。
全面做好我县与上级、下级之间,以及县域内相关物资资源的统一调拨、互换调剂、供给补充等协调保障工作,确保我县医疗救治物资储备供应充足;协调解决全县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人员、原材料、资金等困难和问题;整合挖掘各区域各行业各领域资源,通过购买、捐赠、调剂互换等多种方式,多方筹措疫情应对防控物资;负责米面油、肉蛋奶、瓜果蔬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市场秩序稳定工作,确保满足城乡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协调解决防控医疗物资、生活生产物资运输车辆通行问题,确保防控医疗物资和生产生活必需品及时供应。
及时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的违法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借机造谣滋事、哄抬物价、制售假劣药品器械等涉及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案件;依法处理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的人员;依法处置暴力伤医、暴力冲卡、拒不服从隔离救治措施、严重妨害公务等违法行为;及时开展涉稳情报信息预警防范和风险评估,密切关注重点人员、重点地区社会动态和群众反应,做到重大敏感信息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加强社会面管控,全面加强重点行业、场所、部位安全防范,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治安持续平稳;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和处置工作。
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家庭和个人责任,对防控体系建设、防疫工作人员履职、物资筹备供应、联防联控效果、群防群控落实、舆论宣传引导等情况全面深入开展督查检查;建立工作督查通报和跟踪督办制度,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并跟踪督促有关问题整改落实;对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到位、任务不落实、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对防控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附件:1.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常态化防控工作应对预案
2.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防控组常态化防控工作应对预案
3.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防控组常态化防控工作应对预案
4.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保障组常态化防控工作应对预案
5.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宣传和舆情组常态化防控工作应对预案
6.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常态化防控工作应
对预案
7.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稳定组常态化防控工作应对预案
8.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检查组常态化防控工作应对预案
9.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产业集聚区及工矿企业组常态化防控工作应对预案
10.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民兵巡访组常态化防控工作应当预案
11.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垂直单位及驻宝非工业企业防控组常态化防控工作应对预案
12. 县疫情防控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专班常态化防控工作应对预案
附件 1
常态化防控工作应对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 长:申红霞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副组长:潘廷韬 县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步国旗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朝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职责任务: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和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指挥部的联合办公;起草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相关文字材料;收集、汇总、整理、上报防控工作信息及档案管理等。
二、预防与应对准备
(一)绷紧思想之弦。严格落实战时响应机制,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必胜信心,始终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复杂性,强化底线思维,强调高线要求,切实增强综合协调各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防止和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做到疫情防控慎终如始。
(二)压实工作之责。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着力提高办文办会办事能力,严守工作秘密,对上级交办、县领导批办的任务,对各乡镇(办事处、林站、示范区)、有关单位、专项工作组提出的问题,对值班热线、网络舆情收集的意见建议,及时汇总整理、转办督办,及时、准确、全面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全力保障好县指挥部办公室的高效运转。不断加强对国家、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政策措施的学习研究,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协调能手、督促抓手、服务好手的职能作用。
三、监测、预警与报告
密切关注各层级各方面反馈的疫情信息,发现疫情信息时,第一时间向县指挥部(办公室)领导报告。并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结合当前应对响应级别和县域内预警等级、疫情特点,及时分析研判,提出应对措施建议。
四、应对响应及处置措施
(一)提高公文运转、起草制发效率。根据疫情形势研判,保持全员战备状态,高效调配工作力量,按照县指挥部(办公室)领导指示,最快速度、最高效率运转、起草制发各类公文,确保反应迅速、政令畅达。
(二)强化保密安全意识。要筑牢保密意识,严格执行保密措施,办理涉密紧急文件、紧急事项时,要坚持走机要交换、涉密网络等规范渠道,不得擅自在互联网上传递、发布或对无关人员告知内部敏感信息,防止忙中泄密。
(三)高效组织会议。即时组织召开现场会议,及时分解会议通知任务,提高会议组织效率。利用钉钉等智能办公平台组建疫情防控工作组,相关负责人员提前入组,根据实际需要,可即时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实现高效沟通和流畅协作,及时分析研判疫情防控形势和应对处置措施。
(四)严格值班值守制度。实行24小时县级领导带班、双人双岗值班制度,第一时间做好紧急值班信息上报工作;严格值班纪律,不得擅自离岗、私自调班;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未经允许,不得让无关人员使用值班设施、设备;根据疫情形势需要,增派相关岗位值班人员,全员保持通讯全时段畅通,确保各方面工作24小时不间断。
(五)提高疫情信息、工作信息日报告效率。高效收集整理每日最新疫情信息和相关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县指挥部(办公室)领导,确保突发情况随时报告。
(六)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征集。对通过县指挥部值班室电话(6589679、7501796),广泛征集的疫情防控投诉举报、意见建议,第一时间汇总梳理紧急问题清单,报告县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及时转办领导批示。
(七)实施高效督办交办制度。对紧急事项专设台账管理,明确专人、限定时间督办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反馈。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工作小组要时刻牢记“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讲政治、顾大局,切实增强牵头意识、兜底意识,充分发挥中枢作用,优质高效做好参谋服务、上传下达、协调督办工作,确保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加强队伍建设。做好综合协调组各项工作,并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形成补充调配人员预备方案,及时调整或增派相关岗位工作人员。
(三)严格责任要求。要发扬“马上就办”精神,对交办的任务,立说立行、快速办理,确保任务不延误,信息不中断,文件不积压。要坚持严字当头,力求办文办会办事零缺陷、零失误、零差错,确保日常工作科学规范。
附件 2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防控组
常态化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 长:郭 杰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王晓朴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县国资局党组书记、局长
韩学孟 县公安局局长
张玲玲 县民政局局长
职责任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组织开展群防群控;对来自重点地区人员开展摸底排查和居家观察;指导属地、行业、部门、单位联防联控。
二、预防及应急准备
1.各乡镇(林站、办事处、示范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制定常态化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围绕做好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的防控,细化出现突发疫情采取的措施,明确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
2.村(社区)组建联防联控工作队伍,由村(社区)干部、党员、志愿者和居民群众组成,建立工作台账,注明联系方式,建立微信群,第一时间能够集结开展工作。
三、监测、预警与报告
1.及时把市防控办、公安、大数据、网信等部门推送的境外、武汉等重点地区返平人员及密切接触人员信息,反馈给基层进行追踪排查。
2.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村(社区)每天对辖区内居民进行滚动式排查,及时将重点地区返宝人员信息和发现的疫情防控方面问题逐级上报。
3.在排查中出现异常情况或突发事件,及时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酌情启动应急程序。
四、应急响应及处置措施
1.落实分包责任。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分包责任制,实行县级干部包乡镇(林站、办事处、示范区),乡镇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两委”干部包户包人。对“三无小区”、商场超市、药店诊所、弱势群体等,都要明确具体分包责任人。
2.抓牢农村防控。各自然村只留一个出入口,建立值班点,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巡逻值守,除特殊情况,不允许车辆、人员进出。运用大喇叭、小广播、短信、微信等形式,引导农村群众不串门、不聚会、不聚餐。开展不间断检查,严禁设置牌场酒场,对公众性活动、聚会及时叫停。
3.抓紧社区防控。对所有小区实行严格封闭管理,只留一个出入口,设立值班点,值班人员务必24小时值班,严格限制人员、车辆进出。每户家庭每3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组织商场超市、蔬菜批发商等企业,配送生活物资到小区门口、村口,引导群众网上点单、支付,村(社区)组织分散领取或专人送货上门。
4.加强公共场所防控。宾馆、餐厅、娱乐场所、宗教场所、诊所、学校、体育场馆等一律关停,超市、商场限制人员数量,严格执行人员进入体温测量、扫码核验、佩戴口罩等措施。
5.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防控。严格人员进入测温、登记、环境消毒、分散式用餐等措施,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强化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加强对常态化社会防控工作的指导,对突出应急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县教育、民政、交通、公安、司法、卫健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应急预案,加强行业系统、分管领域的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推进整改,对突发情况及时落实应急措施。
(二)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对社会防控工作督查指导,采取“四不两直”形式,对领导干部分包责任落实、小区值班值守、重点部位防控工作等进行暗访督查,督导情况及时上报反馈,跟进督促整改。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乡镇各单位、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政策和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值班值守纪律,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职尽责。对在疫情防控中履职不力、失职渎职。
附件 3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防控组
常态化防控工作应对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 长:桓贯超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张义辉 县政府副县长
韩学孟 县公安局局长
岳葆菲 县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
董国旗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职责任务:负责指导开展交通防控工作,在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等地,对入宝人员进行信息登记、体温测量;开通应急处置专用通道,保证疫情防控人员、物资、设备等运输车辆优先通行。
二、预防与应对准备
关注疫情动态和疫情有关的交通动态,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交通运输秩序,落实疫区交通管制要求,保障应急车辆通行。组织、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检验,防止病毒通过公共交通运输环节传播;做好事发地的交通运输保障。
三、监测、预警与报告
按照县政府及卫生健康部门的要求,对道路交通通行情况、公共交通运行情况密切关注,发现疫情信息时,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并按规定向县疫情防控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疫情适时对交通进行管控。
四、应对响应及处置措施
(一)加强信息收集研判。组建交通信息研判专班,积极采取交通防控措施,应对疫情;做好对离鄂离汉返宝车辆人员的监测预警,加强对湖北籍车辆和人员的返宝信息的研判,对研判信息及时汇总上报,发现特殊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二)精准封控。以疫情发生的村镇、社区为中心,对四周道路进行封控,由公安、交通、卫健部门混合编组设卡进行交通管控,村居、小区的出入口由属地政府、村(居) 设卡进行封控。
(三)加强重点区域、道路管控。以流调为导向,溯源病毒传播路线,以区域进行封控。
(四)对公共交通场所管控。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运输企业做好车站、运营车辆等公共场所和交通工具的卫生清洁和通风、消毒工作,做到“每日两次消毒”和“每班次通风”,营造安全卫生的运营环境。
(五)强化道路巡逻管控,确保交通安全。公安交警部门加强非病毒传播路线的交通管控力度,成立疏导保通小分队,保障道路通行秩序,严防出现大规模、长时间交通拥堵,严查各类交通违法,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着力加强医院周边的交通管理,严防道路交通拥堵的发生。
五、保障措施
(一)物资储备。购置口罩、手套、防护服等必要的防疫物品,及时分发给一线工作人员,做到装备齐全、防护严密,随用随发。
(二)应急值守。在疫情突发状态下,落实领导带班和 24 小时值班制度,公职人员停止一切探亲休假,时刻待命,保持通讯畅通,做到随叫随到。
(三)应急队伍。100 人以上的单位要组建不少于30人的应急队伍,50—100人单位要组建不少于20人的应急队伍,50人以下单位要组建不少于10人的应急队伍,在岗在位。
(四)运力保障。县交通运输局准备应急车辆不少于30台、应急巡游出租车不少于20台,根据疫情形势任务需要适时调增应急运力。应急车辆要保持技术状况良好、驾驶员素质过硬,要加强驾驶员健康检查和防疫知识教育,并配齐相应的防护用具,确保拉得动、运得出。
附件 4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保障组
常态化防控工作应对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 长:王红旗 县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副组长:陈晓明 县卫健委主任
李鸿昌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赵延军 县医疗健康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杨友军 县医疗健康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职责任务:负责指导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组织开展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医疗救治,强化医务人员培训,加强对医疗救治定点医院管理,全力救治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对各地诊断和救治工作进行技术支持、指导和督导,落实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一)防控救治工作组织领导机构
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医疗保障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保持常态化运行,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7个工作组,各工作组职责不变,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任务,适时进行评估、调整应对措施。
1.综合协调和应急指挥组:负责保持领导小组内部运行机制高效运转,紧跟疫情发展、加强政策研究,密切内部各工作组联系,坚持每日工作收集上报,加强疫情防控相关公文运转,协调落实上级指示和领导批示;加强与县疫情指挥部办公室及各专项工作组间的信息沟通与联防联控;坚持做好疫情信息日报告和零报告。
2.疫情防控组:负责结合疫情发展实际,落实好最新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保持疾病防控专家组体制机制不变,组织开展相关技术人员培训;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监测、报告、流调工作;加强与集中隔离点联系,跟踪指导做好密切接触者健康管理;组织新冠肺炎疫情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检测工作,做好样品的运送、检测和结果判定;指导基层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等。
3.医疗救治组:负责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确诊、疑似集中救治,加强无症状感染者和出院病例后续管理。保持原医疗救治专家组体制机制不变,加强医疗救治专业人员培训。加强医疗救治定点医疗机构指导管理和院感控制工作,适时启用后备定点医院,汇总各医疗机构医疗救治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各项诊疗规范、原则和技术要求等。
4.防控监督组:依法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执法监督工作,对医疗卫生机构的预检分诊、消毒、疫情报告及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5.生物安全组:负责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和临床样本运输的管理等。
6.宣传舆论组:组织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教育;负责协调宣传部门,做好媒体和公众公共卫生风险沟通和疫情发布等工作。
7.后勤保障组:负责协调县财政、发改、工信等有关部门,组织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和物资储备。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对物资储备和调拨,保障卫生应对物资需求等。
(二)专家组
保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家组和医疗救治专家组的体制机制不变。负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有关应对准备、处置等技术咨询和指导,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
(三)医疗卫生行业专业技术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急救机构、爱国卫生机构按照职责落实相关工作任务。
二、预防与应对准备
结合当前“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和推进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的形势要求,完善“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应对准备和处置机制,最大限度地将疫情风险降到最低。
(一)强化发热病人筛查。加强预检分诊管理,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落实患者登记报告制度。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患者,立即实施单人单间隔离,及时组织专家组会诊并采集标本检测,做到及早诊断。
(二)强化无症状感染者筛查。开展重点人群回访排查,对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属健康状况进行回访排查。加强对疫情相关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等“五类人群”的主动检测。对境外与武汉市返宝来宝人员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全部免费开展核酸和血清检测,尽早发现无症状感染者。
(三)保持流行病学调查高效机制。健全完善卫健、公安、社区、单位“四位一体”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机制,发现报告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后,第一时间开展并于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确保追溯感染源头,做好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和登记。
(四)严格做好采样与实验室检测。医疗机构应当及时采集病例的相关临床样本,采集标本应做好个人防护。标本采集、保存、运送与实验室检测按照《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要求执行。定点救治医院宝丰县人民医院,可委托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应当按照要求与其签订相应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要加快P2级生物验室建设,争取实现县域内具备核酸检测能力。
(五)强化新冠病人转诊管理。建立120接诊和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转运制度,转运途中随车医务人员、驾驶员要执行标准预防,确保转运安全,避免疫情扩散。我县负压救护车要服从市级统一调度,指定县人民医院救护车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转运专用救护车,宝丰县中医院专用救护车备用。
(六)强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加强集中隔离点管理和隔离人员健康管理,排查出密切接触者等各类需要集中隔离人员后,第一时间送集中隔离点实施医学观察,隔离医学观察期满进行核酸和血清检测,检测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
(七)保持医疗救治战时响应机制。保持原定点医院不变,原隔离病区不撤,预留一个病区,保留10张床位,保持设备、药品齐全,选派人员随时待命,做好应对准备。及时组织医务人员开展新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培训,提高“早发现、早报告”意识和医疗救治水平。按照“四集中”的原则,对危重症重症、普通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实行分类管理、定期评估、中西医协同等救治管理模式。如果出现疫情反弹,县内出现聚集疫情,将启动紧急应对措施。优先使用我县集中隔离病区(中医院新院区,病区合计23张床位,留观病房8间,隔离房间4间,已在疫情初期装备完毕并投入使用),再依次启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市二院宝丰分院隔离病区。一旦出现患者骤增、超出现有隔离病区承载能力的情况,在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市二院宝丰分院各腾空一个病区,并增设隔离病区,以满足疫情救治需要。
(八)开展出院患者复诊复检管理。加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复诊复查管理工作,进行6周的健康状况监测。出院后在集中隔离点进行2周的隔离观察,期满后采集样本进行核酸检测,对核酸检测阴性的解除隔离观察,对核酸检测阳性的应继续隔离治疗。出院满4周时,安排患者到医院进行复诊,再次进行核酸检测及CT、血常规等临床检查。出院满6周时,疾控部门安排采集样本再次进行核酸检测。
(九)强化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病例隔离、消毒和防护工作。要按照规范做好空气、物体表面及地面等清洁与消毒,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弃置,规范管理。医务人员应当加强隔离防护措施,严防医护人员感染事件发生,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日常健康状况的监测和管理。
(十)强化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和调配。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防控救治应对储备,特别是要做好应对药物、治疗药品、消毒器具、个人防护装备、检测试剂、防护设备等的储备,同时,做好交通、通讯工具的装备工作。
三、监测、预警与报告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按照国家最新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试行)》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新冠肺炎疫情监测、预警与报告网络体系。结合本地实际组织专家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工作。依据疫情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及时做出红橙黄蓝四级预警。医疗机构发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当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系统完成报告信息确认审核。
四、应对响应与处置
(一)蓝黄预警地区。此类地区按照低风险地区进行防控处置,实施“外防输入”策略,落实“四早”原则。加强疫情严重地区以及高风险地区流入人员的跟踪管理,做好健康监测和服务。医疗机构加强发热门诊病例监测、发现、报告,疾控机构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督促指导城乡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严格落实社区防控措施,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公众防病知识和防护技能普及等工作。
(二)橙色预警地区。此类地区按照中风险地区进行防控处置,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在采取低风险地区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做好医疗救治、疾病防控相关人员、物资、场所等方面的响应,对确诊病例开展“四集中”救治,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和管理。以学校班级、楼房单元、工厂工作间、工作场所办公室等为最小单位,以病例发现、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分析为线索,合理确定防控管理的场所和人员,实施针对性防控措施。无确诊病例的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可参照低风险地区采取防控措施。
(三)红色预警地区。此类地区按照高风险地区进行防控处置,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在采取中风险地区各项措施的基础上,依法按程序审批后可停止聚集性活动、实行区域交通管控。以乡镇为单位,全面排查发热患者,及时收治和管理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医学观察。对发生社区传播或聚集性疫情的城内居民小区(农村自然村)的相关场所进行消毒,采取限制人员聚集、进出等管控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疫情防控救治工作的领导,协调落实好防控资金和物资,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指导、及时救治”的工作原则,全面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
(二)强化联防联控。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强化与其他成员单位的联防联控机制,坚持会商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及时研判疫情发展趋势,强化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共同研究疫情防控工作策略,完善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做好疫情防范和应对准备工作。
(三)强化医保支撑。协调落实疫情期间医保政策,将新冠肺炎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医疗机构确诊(疑似)的患者,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对新冠肺炎病例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其医疗费用单列预算,确保新冠肺炎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四)完善信息化支撑。建立居民健康卡、电子健康卡为识别标识的个人疫情风险警示系统,对接国家新冠肺炎大数据库,汇集诊所、医院、药店的相关信息,通过新冠肺炎大数据筛选系统,建立本地医学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境外及国内疫情重点地区返宝来宝人员、购买退烧咳嗽药品人员数据库并推送至各医疗机构,确保预检分诊点通过大数据分析比对,及时发现预警患者。
(五)强化群防群控。发挥爱国卫生工作的特色和优势,组织开展疫情防控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动员、引导、组织群众,大力支持、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将健康教育和群防群控工作有机结合,推进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六)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疫情防控救治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和指导,特别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防控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网络作用。
(七)强化值班值守。县级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要坚守岗位,疫情期间不得擅离职守,要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应急值守,各卫应急队伍要时刻准备、随时应战。
附件 5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宣传和舆情组
常态化防控工作应对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 长:马培翼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周永刚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洪国超 县委宣传部部务委员、县融媒体中心党组书记
李修乐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职责任务:负责制定实施全县防控工作宣传方案,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指导属地、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单元开展防控宣传;负责媒体沟通和信息发布;负责舆情监测、收集、分析、评估和应对工作。
二、预防与应对准备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和舆情处置工作由县委宣传部统筹协调,由县政府办、县委网信办、县卫健委、县融媒体中心等相关单位共同完成。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工作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公开透明发布有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跟踪国内外疫情防控动态,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宣传力度,严格宣传纪律,创新宣传方式,形成工作合力,引导群众科学认识疫情、增强防控意识,营造坚定信心、凝聚力量、同舟共济的舆论氛围。
(一)工作原则
1.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宣传部门统筹、职责部门协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正面引导。
2.主体事件、主体单位、主体负责、主体应对,主体单位逐级报告。
3.压实平台责任,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引导主流舆论;加强舆情管控,加强正面信息推送,对传播谣言、制造恐慌气氛的坚决管控,确保舆情平稳。
(二)具体要求
1.县政府新闻办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需要,与新闻发布机制相结合开展工作,及时进行新闻发布。
2.县委网信办做好7×24小时值班,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分析报告处置,积极引导社会舆论,稳定群众情绪。
3.县卫健委及时向宣传部门提供宣传引导线索,并对需要发布的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进行审核把关。
4.县政府办公室、县融媒体中心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和各项防控举措,重要信息要向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委等相关部门核实。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引导公众增强防护意识和能力。
5.各乡镇(林站、办事处)、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落实好主管主办和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和舆情处置各项职责任务。
三、监测、预警与报告
县委网信办负责统筹并组织全县网信监测队伍开展网络疫情舆情监测,重点监测疫情期间网上有关疫情的热点敏感问题,确保及时发现疫情敏感信息,特别是虚假性、煽动性信息。各乡镇(林站、办事处)、各部门按照舆情上报机制要求,建立疫情舆情信息快速通报机制,加强对本地本系统疫情舆情监测,对热点敏感问题和有可能影响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的舆情风险点进行排查分析研判后,视情向县委宣传部报告。对一些突发和可能引发重大舆情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及时向县委宣传部书面报告,紧急情况可先电话简报。各乡镇(林站、办事处)、各部门要完善媒体采访接待和报告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和主体单位应对职责,做到媒体来访及时报告,接受采访统一授权,受访部门主体应对。
四、应对响应及处置措施
(一)应对响应
1.对于社会关注度较高,但敏感度较低,能在短时间内消解平息的一般疫情舆情。由县委宣传部将舆情信息即时告知涉事地方和部门。涉事地方和部门按照本地本部门日常工作机制进行线下处置、开展舆论引导,宣传部门予以指导支持,涉事部门及时向宣传部门报告舆情处置进度和成效。
2.对于社会关注度和敏感度高、影响范围广,有可能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疫情舆情。由县委宣传部即时向涉事地方和部门主要领导告知交办,并将疫情舆情信息情况上报涉事部门分管县领导和县主要领导,同时向上级宣传、网信部门报告,请求协调支持。针对热点敏感问题,根据疫情舆情信息来源、媒体报道情况、网上舆情动向、社会公众关注度和舆论反应等,宣传部门会同涉事地方和部门进行认真会商,分析舆情动态,研判发展趋势,提出处置督办意见,统筹协调相关单位,指导涉事地方和部门做好线下处置和舆论引导工作。涉事地方和部门根据舆情处置进展及时向宣传部门报告舆情处置进度和成效。
3.对于发生在宝丰境内的突发重特大疫情舆情,需提请县委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商研判,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委宣传部牵头,会同涉事地方和部门、新闻媒体等进行舆情引导处置,统筹组织开展信息发布、新闻报道、舆论引导、媒体服务管理、舆情收集分析和负面舆情管控等工作,提出线下处置工作意见。需要由涉事部门牵头的,县委宣传部根据职责做好相关组织协调工作。由上级部门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疫情舆情事件,县委宣传部严格按照上级宣传、网信部门要求,协助做好舆情应对和信息报送工作。
(二)处置措施
1.压实属地责任。各乡镇(林站、办事处)、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对本辖区内的疫情防控宣传和舆情工作负总责任。各级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负责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既要落实本辖区本部门疫情防控责任,又要落实本辖区本部门的疫情防控宣传和舆情责任。
2.明确部门责任。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既要落实疫情防控的部门职能责任,更要对疫情防控宣传和舆情工作负总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和舆情工作。
3.落实文件精神。按照《宝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宣传方案》《宝丰县委宣传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舆情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科学认识疫情、增强防控意识,营造坚定信心、凝聚力量、同舟共济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各有关单位涉疫情防控舆情应对和信息发布工作的统筹指导。
(二)提升网络舆情监测强度。密切关注涉疫情防控相关舆情动态,收集整理舆情变化情况、分析研判舆情发展趋势、科学制定舆情应对措施。针对网上舆情走向,组织网评人员,利用网络语言,按照网上舆情传播规律开展积极引导,进一步解疑释惑、澄清谬误,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严格宣传纪律。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宣传部门统一安排,不得违规接受任何媒体(包括自媒体)任何形式采访;做好信息发布把关审核工作,需要发布的疫情信息要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把关后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严格落实和疫情有关各种检测检查观察等信息的保密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披露、散布。
(四)做好媒体管理。关于我省新增本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单阳性无症状者等,各媒体及所属新媒体如需报道,要严格以省、市官方权威信息为准,不得修改标题和内容,不得擅自援引网上未经核实信息,不关联、不炒作、不评论,各地发布信息要报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同意。
附件 6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
常态化防控工作应对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 长:李捍卫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森鹏 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
胡进栓 县政府副县长
范静文 县政府副县长
郜现营 县政府副县长
王红旗 县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陈卫东 县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毕志伟 县发改委主任
杨国旗 县财政局局长
任朝阳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孙长山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尚素珍 县商务局局长
职责任务:负责组织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县人民生活必需品和疫情防控物资的生产、加工、供应等工作,确保市场秩序稳定。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各项工作要求,根据各自职责,制定专项应急应对方案,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物资供应稳定,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求。
二、预防与应对准备
(一)医疗物资的储备
1.保证重要医护物资的储备,确保紧急情况下医护物资不断供。
2.持续加强与医护物资生产企业沟通联系,实时掌握了解防控医护物资生产情况,视疫情需要随时重启收购、调拨程序。
(二)粮油应急储备
1.地方粮油储备。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保证粮食储备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
2.加强与应急加工企业、应急供应企业、应急配送企业的沟通,保障特殊时期粮油等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网络畅通。
(三)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
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应保留必要的企业周转储备;县商务局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建立肉菜等生活必需品市级储备制度,加强应急商品数据库建设。
三、监测、预警与报告
加强对省内外、市内外和本地粮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及时掌握主要粮油、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库存、流通、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建立特殊时期信息日报制度,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发出预警信号。
(一)市场监测
1.县农业农村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做好粮油生产信息监测。
2.县商务局做好猪肉、蔬菜、蛋品、奶制品、瓶装饮用水方便食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信息监测。
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专项检查、产品质量监测、市场价格检查、受理投诉等多种途径,收集各类信息,开展风险分析,适时作出预警。
(二)预警与报告
1.因疫情影响或其它原因造成面粉、大米、食用油等主要粮油品种市场价格连续涨幅30%时,及时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按程序启动县级粮食应急预案。
2.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如出现抢购生活必需品,导致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到社会稳定,应当在1小时内向当地商务局报告;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的县商务局,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判定市场异常波动等级,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同时向市商务局报告。
四、应对响应及处置措施
(一)应对响应
1.I级、II级预警发布后,确保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各成员单位24小时联络畅通。在市场异常波动消除之前,县、乡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均需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
2.III级预警发布后,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报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处置措施
1.信息处理及发布
1.1启动县级应急响应后,物资保障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科学分析监测数据,明确面临形势,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报告县政府、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并通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
1.2对粮油和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新闻发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规范有序的原则,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2.应对处置
2.1医疗防控物资应急保供
2.1.1我县生产防疫医疗用品企业所生产的相关产品,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
2.1.2所有销售防疫医疗物资的流通企业,未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严禁将相关物资调出宝丰县。
2.1.3县发改委牵头负责疫情所需物资的采购、管控、分配,督促我县一次性医用口罩的生产企业,根据承担有防控任务单位和各乡镇的需求,综合平衡确定每日物资分配计划,将物资落实到相关单位。
2.1.4防疫医疗专业性用品,如药品、医疗器械、检测试剂、救护车辆等,由县卫健委负责组织采购、分配,出现困难的,提出需求计划,由县发改委牵头负责协调解决。
2.1.5各乡镇政府负责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的物资保障。
2.1.6县卫健委实时掌握全县医疗物资储备情况,根据需要可统筹调配全县现有防疫医疗物资。
2.2粮油应急保供
2.2.1县发改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随时掌握粮食应急状态发展情况,及时提出地方储备粮动用方案、应急供应政策办法等,迅速采取各项应对措施,做好应急行动部署,并及时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县政府有关部门及乡(镇)政府通报情况。
2.2.2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地方储备粮动用计划的落实,具体落实粮食出库、加工、运输、供应等环节。必要时由县政府向市政府申报动用市级储备粮。
2.2.3进入紧急状态时,经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可采取控制批发企业进销差率和零售企业最高零售价等措施,稳定市场粮价,加强粮食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
2.2.4进入特急状态时,由县政府、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达临时性粮食特别管制令,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依法统一征用粮食经营者粮源、全社会可用于粮食运输的运力以及相关设施。有关单位及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在重点地区对粮食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销售,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2.3蔬菜应急保供
2.3.1建立蔬菜生产供应调度制度。县农业局加大对全县蔬菜生产情况的调度,协调供需关系,尽快组织本地在田蔬菜集中有序地进入市场。
2.3.2强化应急生产组织。县农业局加强蔬菜供需对接统筹,安排好疫情防控期间生产布局和产品结构,适当增加速生叶菜生产,保障蔬菜量足价稳。对重点蔬菜基地的水电路、大棚、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给予支持,补齐设施农业建设短板。
2.4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
2.4.1企业供应链采购
县商务局督促商贸流通企业与生产、供应商密切合作,加强应急商品数据库建设,积极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2.4.2应急生产加工
及时组织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企业,承担生活必需品的应急加工、分装任务。
2.4.3区域间调剂
县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2.4.4动用储备
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首先动用县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当县储备物资不足时,再按规定申请市级储备或省储备投放市场。
2.4.5组织进口和控制出口
当国内商品资源不足时,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迅速组织进口或控制出口。
2.4.6定量或限量销售
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县商务局在县政府、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2.5依法征用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子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2.6对组织企业生产调运投放物资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和进口商品企业的损失等,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和补偿。
2.7发挥经济运行的调节领导作用。保证煤、电、水、热力等城市基础设施重点企业能够落实欠费不停电、不停气等措施的有效实施,保证城市运转,市民生活不受重大影响。
(三)应对终止
应急状态消除后,由同级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终止应急响应,恢复正常秩序。
五、保障措施
(一)供应保障
1.粮食应急供应保障
进入县级粮食应急状态后,有关应急粮源的加工、运输及成品粮油供应,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一指挥协调下,相互衔接协调运转,有效发挥应急保障作用。
2.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保障
各乡(镇)需确定一批大型商场和重点企业,协调建立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和运输网络,落实紧急情况下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征购、加工、投放和承运企业,建立档案,并查证落实联系方式、生产结构、生产能力等情况,适时调整。
(二)交通运输保障
在紧急状况下,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和物流企业组织运力,确保应急物资供应运输需要。
(三)奖励与责任
县、乡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下物资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应对措施,确保物资保障应急工作有序开展。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对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领导和个人的责任。
(四)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部门应对预案
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应根据本预案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当地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应对预案。
(五)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 7
常态化防控工作应对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 长:桓贯超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范静文 县政府副县长
韩学孟 县公安局局长
连国发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周冠华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职责任务:负责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秩序;依法处理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的人员;打击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
二、预防与应对准备
(一)健全应对处置组织协调机制。全县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在社会稳定组领导下,办公室具体协调、下达指令,并实时掌握情况,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各尽其能,确保工作有力、有序开展。联络员随时保持通信畅通,确保信息收集、反馈及时准确。
(二)加强情报信息工作。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发现行动性、内幕性信息,加强研判,及时发出预警指令,努力将问题解决在小、化解在早,防止形成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一旦遇有意外问题,收集情况要全面准确,报告反馈要及时,确保指令畅通。
(三)加强舆情管控。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公安、国家安全、网信等部门要加强24小时网上巡查管控,及时发现处理网上负面舆情和有害信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舆论引导,有效防止舆论炒作,牢牢掌握话语主动权。
(四)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各地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足够应对处置力量在岗在位,确保遇有情况组织领导有力、处置及时有效。公安机关作为处置突发事件的主力军,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形势任务,及时调整充实应对处置力量,实行规定勤务模式,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三、监测、预警与报告
接到突发事件情况报告后,社会稳定组办公室要立即向主任(或副主任)、稳定组副组长、组长报告,根据领导指示,及时将工作指令传达至应对处置单位,同时通知涉事主管单位领导到场配合工作。情况紧急时,经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同意,在向副组长、组长报告的同时,下发工作指令。应对处置单位接到指令后,按照预案,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果断处置。工作中,办公室要跟进掌握、上报情况,传达指示要求;处置单位要根据现场情况及时作出调整,改进措施,及早平息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负责现场处置的单位要上报工作报告,涉事单位要做出情况说明,由办公室汇总后,逐级报至社会稳定组组长。
四、应对响应及处置措施
督促各职能部门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社会稳定组要求,结合自身职责任务,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制定完善应对响应及处置工作预案,明确工作目标、原则要求、任务分工、力量组成、方法步骤等内容,确保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复工复产复学和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但是,国际疫情持续蔓延,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加之经济下行风险加剧,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社会稳定面临的压力和挑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底线、红线意识,不断强化法治思维,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机制,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及时调整充实力量。各地各职能部门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要求,结合自身工作任务和人员状况,及时调整充实应对处置工作力量,并经常开展应对处置演练,确保遇到突发事件能够从容应对、及时处置、效果显著。
(三)强化后勤保障。特别是公安机关,要严格落实各项惠警政策措施,尽可能合理调配工作休息时间,使他们始终保持旺盛工作精力。要加强后勤保障,配齐车辆、通信器材、防疫物资和专用器械,为应对处置工作提供物质条件。
(四)严格落实责任。各级领导要强化组织,靠前指挥,各部门要积极主动按照任务分工,齐心协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凡工作中因推诿扯皮、误时误事致使事态扩大、性质升级,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严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 8
常态化防控工作应对预案
为全面深入落实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统一防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规定,以及省、市、县指挥部要求,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督查检查的相关工作,特按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的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建立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处理机制,迅速开展督查检查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避免疫情在管辖范围内出现、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二、适用范围
此预案适用于宝丰县辖区。本预案将辖区范围各指挥部落实落实情况、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作为督查检查内容。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实时评估和各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及时更新,并根据上级指挥部有关要求调整预案。
三、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张国伟
副组长:李克科、陈全强
李克科、张殿奇、卢军超,做好与市纪委督查检查组的沟通协调及其他工作。
陈全强、张刚强、刘起、王亚旭、牛军锋、洪俊超,做好统筹疫情防控期间的督查检查、信访、案件调查和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高耀东、裴金星、付永现、武英刚,做好张八桥镇、大营镇、观音堂林站的督查检查工作。
余文锋、张世伟、王磊、王小东,做好城关镇、杨庄镇、周庄乡、铁路办的督查检查工作。
马军伟、孙菊傲、贺晓光、张国锋,做好前营乡、商酒务镇、肖旗乡、龙王沟示范区的督查检查工作。
李金朝、程相柯、王延武、陈艳杰,做好石桥镇、赵庄镇、闹店镇、李庄乡的督查检查工作。
宋伟、马胜利协调办公室、调研法规室、案件管理室与县指挥部的沟通联系、资料整理、信息上报、后勤保障和其他工作。
郭晓娟、杨亚丽、王文璞、陈凯、李东亚,做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线索的核查,加强对19个派驻组履职情况的检查。
四、防控督导检查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防控工作。各任务小组在县纪委监委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对本县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力度,按照“从严从细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工作原则,落实急预案,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督查检查工作。
1、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的检查力度。防控预案方案启动后应立即根据前期督导检查内容,从严检查对疫情防控工作形成高压,督促各方面防控工作的落实。确保突发状况下,第一时间形成有效的防控工作机制。
2、对督导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立整立改,不能立整立改的责令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不整改到位,坚决依照相关规定从严惩处。
3、各督导检查组将督导检查情况,形成清单每日汇报,并将改进情况形成反馈,及时汇报。
4、各检查组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防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
5、对预案启动后的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的单位、个人,坚决从严从快惩处。
6、强化内部防控检查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纪委监委内防控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附件 9
常态化防控工作应对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 长:王森鹏 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张中奇 县工信局局长
解红涛 县工信局副局长
职责任务:负责指导督导全县工业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进出车辆、人员进行信息登记、体温测量,在生产车间、餐厅、宿舍等地,对企业员工进行信息登记、体温测量;开通应急处置专用通道,保证疫情防控人员、物资、设备等运输车辆优先通行。
二、预防与应对准备
(一)绷紧思想之弦。严格落实战时响应机制,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必胜信心,始终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复杂性,强化底线思维,强调高线要求,坚决防止和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做到疫情防控慎终如始。
(二)关注疫情动态和疫情有关的企业复工复产动态。维护企业生产秩序、原材料运输秩序、落实疫区交通管制要求,
保障应急车辆通行。组织、协助企业对在厂员工进行疫情防控宣传。
三、监测、预警与报告
密切关注各企业各方面反馈的疫情信息,对企业员工信息能够及时掌握,发现疫情信息时,第一时间向县指挥部(办公室)领导报告。并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结合当前应对响应级别和相关县域内预警等级、疫情特点,及时分析研判,提出应对措施建议。
四、应对响应及处置措施
(一)落实分包责任。全面落实驻企首席服务官制度,明确派驻企业,明确具体责任人,明确职责任务。
(二)做好人员管控。严格按照宝丰县外地来宝返宝人员分类管控办法落实隔离措施,隔离期内不得走出隔离房间,要有专人负责对其检测体温、房间消杀、送餐和处理生活垃圾,并做好登记。若有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应立即拨打 120 接诊治疗,严禁自行就医。
(三)做好门禁管控。原则上每个企业只留一个大门进出,门岗24小时有人值守,有测温、消杀设备,人员进厂要测温登记和双手双脚酒精喷洒消毒,车辆进出要全面消杀登记。外来非运输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厂区。
(四)做好厂区管控。每天用消毒水为办公室设备、门把手和电梯按钮进行消毒。对厂区、办公场所、食堂、宿舍、澡堂、电梯、楼梯间、通勤车辆、厕所要做到每日两次消毒,确保消杀不留死角。
(五)做好用餐管控。严格实行分散错时、单人单桌用餐制度,不具备条件的要采取送盒饭、自带餐饭等形式,单独在室内或室外用餐。员工进餐厅必须戴口罩、洗手消毒,管理员要全程现场管护。保证餐具卫生和食材安全,每天要对厨具餐具进行消毒,所有食材要经过严格检查才能进入食堂后厨。
(六)做好会议管控。引导企业实行线上办公,力减不必要的各种大型集会和会议活动,确需见面开会的要严格控制参会人员、缩短会议议程和时间。
(七)做好舆论管控。牢牢把握住疫情防控正确导向,通过微信公众号、广播、宣传展板、告知书等形式,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政策知识,引导员工按规范程序搞好个人防护,企业按规定流程搞好全厂防护,使大家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正确认识、科学应对疫情,坚信疫情可防可控,确保人心稳定企业正常生产。
(八)做好物资管控。要督促企业筹备能满足两周需要的口罩、酒精、84 消毒液、喷雾器、防护服、防护手套等合格疫情防控物资,并能够持续储备。保证员工每天都能佩戴新口罩,保证各类场所配有洗手龙头、洗手液、卫生纸等。企业筹备防疫物资有困难的,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解决。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时刻牢记“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讲政治、顾大局,确保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首席服务官要树立整体意识,把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作为保障职工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的重要政治任务扛牢扛实。县产业集聚区及县工信局下设的四个督导组联合开展督导检查,每天将采取暗访和实地检查的形式,对全体驻企首席服务官的到岗情况、工作落实情况和廉洁履职情况进行巡回、交叉督导检查,对玩忽职守的、违反工作纪律的,将视情节交由县纪委、县督查局严肃追责。
附件 10
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已转入常态化防控阶段,为应对新冠肺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提高我县域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能力水平,建立健全民兵参与常态化疫情防范、指挥、处置工作机制,做到分工协作、责任明确、有备无患,普及新冠肺炎疫情和传染病防治知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冠肺炎疫情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各项决策部署,加强联防联动、群防群控,把常态化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带头落实防控措施,主动承担防控任务,冲锋在前不畏风险,防控疫情不避艰辛,全面支持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展现民兵队伍的政治觉悟和使命担当。
二、组织领导
组 长:孙世财 县委常委、县人武部政委
副组长:陶恒茂 县人武部部长
郭鹏飞 县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张建钊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按照宝防控指挥部办《关于印发宝丰县民兵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29号)精神,在宝丰县民兵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三、职责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章第三十八条规定,民兵是不脱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其主要任务是:(一)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二)执行战备勤务,参加防卫作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三)为现役部队补充兵员;(四)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参加抢险救灾。
民兵组织在完成法定任务的同时,结合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需完成以下任务:
(一)加强平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平时各级民兵分队要结合日常工作有针对性地完成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措施。
(二)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筹备工作。当接到上级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命令时,应立即进入紧急状态,保证有情况拉得出、打得赢。
(三)全面做好突发事件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当接到上级应付突发事件的通知后,各级各单位应迅速建立指挥机构,并马上能履行职能,发挥作用。
(四)保证人员到位,检查各类物资完好情况。分发和补救物资,保证随时有情况随时能出动。
四、处置原则
(一)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完善各级民兵分队应对突发疫情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对突发疫情和可能发生的疫情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防控、报告和处理工作。
(二)统一领导,联防联控。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应对所辖区域内突发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联防联控,规范部署,积极处置,步调协调,行动有效,切实起到防控突发疫情病毒疫情蔓延的作用。
(三)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规定,规范开展常态化疫情应急准备工作,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四)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不断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设备及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及时研判常态化疫情风险评估,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及时分析、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五)加强宣传,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常态化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附件 11
常态化防控应对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 长:张国伟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副组长:李克科 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职责任务: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管理和研究、部署垂直单位、驻宝非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研究解决疫情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预防与应对准备
严格落实战时响应机制,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必胜信心,始终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复杂性,强化底线思维,强调高线要求,切实增强综合协调各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防止和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做到疫情防控慎终如始。
三、监测、预警与报告
各单位、企业要每天采取视频、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了解、沟通、协调总结当天工作,安排布置后续排查任务。密切关注各层级各方面反馈的疫情信息,发现疫情信息时,第一时间向指挥部(办公室)领导报告。并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结合当前应对响应级别和县域内预警等级、疫情特点,及时分析研判,提出应对措施建议。
四、应对响应及处置措施
(一)病例发现
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时, 发现者及时向所在单位、企业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报告。立即发布内部预警通告,并按要求上报。
(二)临时隔离
发现本单位人员有疑似新冠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和异常情况,立即将疑似病例送至企业隔离观察场所单独隔离。
(三)信息报告
各单位出现疫情异常情况后,应立即向垂直单位、驻宝非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告疫情信息。
(四)密切接触者排查
单位出现确诊病例后,应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要求,在对新冠肺炎病例采取隔离、报告、送诊的同时,立即配合疾控等部门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全面排查,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密切接触者防控措施。所有密切接触者在隔离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禁止外出,拒绝探访。
(五)消毒处置
本单位出现病例或疫情传播,立即隔离其工作岗位、宿舍、居住点,并根据医学观察情况进一步封闭其所在的办公室、车间、等工作单元以及员工宿舍楼、学生宿舍楼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配合专业人员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复工复产复学和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但是,国际疫情持续蔓延,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加之经济下行风险加剧,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社会稳定面临的压力和挑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底线、红线意识,不断强化法治思维,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机制,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及时调整充实力量。各单位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要求,结合自身工作任务和人员状况,及时调整充实应对处置工作力量,并经常开展应对处置演练,确保遇到突发事件能够从容应对、及时处置、效果显著。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级领导要强化组织,靠前指挥,各部门要积极主动按照任务分工,齐心协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凡工作中因推诿扯皮、误时误事致使事态扩大、性质升级,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严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 12
县疫情防控教体系统工作专班
常态化防控应对预案
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扩散蔓延,及时处置与校园疫情防控有关的突发事件,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秩序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各项部署要求,按照“依法科学、安全有序”的原则,充分发挥校园安保应急工作职能,及时处置各类与校园疫情防控有关的突发事件,坚决维护学校秩序稳定。
二、处置原则
坚持疫情防控压倒一切的原则,坚决阻止病毒进校园。对出现不服从校园管理,强行闯卡、无理纠缠等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力争做到及时控制,果断处置,尽快平息,消灭在萌芽之中,解决在校园之外。
(一)预防为主。要进一步加强门卫值班值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熟练掌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升发现和解决可能引发事端的能力,避免因工作疏忽或失误诱发突发事件。对发现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苗头,要立即报告负责领导和值班干部。
(二)正确判断。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区分行为是否合法,要求是否正当,防止因处置不当导致矛盾激化。对参加人数较多的突发事件,要坚持教育,争取多数的原则,严密控制少数策划煽动闹事的首要分子、幕后指挥者,保留相关证据,为有关部门后期处理提供依据。
(三)果断处置。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的苗头,门卫值班值勤负责人应采取坚决果断措施,迅速报告值班领导,并派出得力人员协调处置,决不能让事态扩大和蔓延,力争将突发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说服教育。处置应急突发事件要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尽量通过教育、说服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三、工作任务
(一)处置与校园疫情防控有关的突发事件。在学校工作人员履行疫情防控工作时,若发现不听从指挥,强行闯卡、拒戴口罩、故意阻拦学生通道的人员和行为,学校工作人员首先要进行提醒和规劝,提醒和规劝无效后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维护学校秩序稳定。
(二)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和组织疫情处置工作;对有关事项作出决策;督促各相关应急处置职能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各职能小组的工作进行指导,对其负责;向上协调社会资源等。
1、组织协调组。负责具体指挥、组织疫情处置工作;督促、指导、协助各相关应急处置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负责部门、单位来人接待工作。
2、紧急救护组。负责对师生身体状况(体温)检测,第一时间隔离和看护疑似发病师生;检查学生身心状况、进行临时防护;及时联系家长和医疗机构,协助将发病师生尽快运送到规定的医疗机构。
3、通讯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的通讯联络、信息收集、起草事件报告;按时向上级报告和续报情况,做好新闻单位的接待、采访工作以及发布信息通稿。
4、后勤保障组。负责处置安全事件过程中的车辆保障、接待、通讯设施、安保设施等保障工作;及急需用品的采购、维护秩序、协助救助等其他工作。
5、家长接待组。做好对发病学生家长及教职工家属的接待、安抚、慰问和思想工作。
四、处置措施
学校一旦发现学生、教职员工和食堂从业人员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类似症状,要立即启动一级应急机制,进行应急处置。
(一)学生突发疫情应急措施
第一步:在校期间通过体温监测、即时报告、日常观察等办法,如发现学生出现类似症状,要第一时间报告校长或值班领导,并由紧急救护组专人将该学生带到隔离室与其他师生分离。
第二步:学校负责人将突发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拨打电话“120”)和教体局,等候处置意见。
第三步:学校立即对该生所在班级进行封闭管理或带到隔离区进行集体隔离。
第四步:对出现症状的学生及其家长进行问询,是否去过湖北、温州、南阳、信阳、郑州、周口、商丘、驻马店、鲁山或者与这些地区归来人员有过接触史以及发热或疑似病状的情况。
第五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或“120”急救车将症状学生带离后,学校要及时通知家长,并简述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详细地址,请家长前往医院。
第六步:学校对出现症状学生的活动区域和场所进行消毒通风,同时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第七步:学校对出现症状学生的班级做进一步安排,例如:安排该班与其他班级错时上下课,暂停该班学生与其他人员接触,进行进一步检查和问询并做好情况记录。
第八步:学校接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反馈的确诊信息,积极配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停课、隔离、全面消毒等工作。
第九步:做好教师和学生的教育工作,稳定师生及家长情绪。同时安排好隔离学生或隔离期间的停课不停学工作。
(二)教师突发疫情应急措施
第一步:在校期间通过体温监测、即时报告、日常观察等办法,如发现教师出现类似症状,要第一时间报告校长或值班教师,并由紧急救护组专人将该教师带到隔离室与其他师生分离。
第二步:学校负责人将突发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拨打电话“120”)和教体局,等候处置意见。
第三步:学校立即对该教师所在班级进行封闭管理或带到隔离区(如空间较大的会议室)进行集体隔离。
第四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或“120”急救车将症状教师带离后,学校要及时通知其家属,并简述情况和教师被送往的医院详细地址,请家属前往医院。
第五步:学校对出现症状教师的活动区域和场所进行消毒通风,同时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第六步:学校对出现症状教师的班级做进一步安排,例如:安排该教师所在班级与其他班级错时上下课,暂停该班学生与其他人员接触;同时,对其接触的其他教师也进行隔离观察,做好进一步检查、问询、记录等工作。
第七步:学校接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反馈的确诊信息,积极配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停课、隔离、全面消毒等工作。
(三)食堂人员突发疫情应急措施
第一步:如发现食堂从业人员中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相似症状的人员要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食堂专门设置隔离室、观察室)。
第二步:食堂管理人员要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拨打电话“120”)和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上报县教体局。
第三步:食堂管理人员要将与该症状人员密切接触的所有人员全部进行隔离观察,等候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处置意见。
第四步:对出现症状的从业人员活动区域和场所进行消毒通风,同时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第五步:为不影响师生正常用餐,学校要将储备的符合健康标准的后备食堂从业人员,及时充实到食堂相应岗位继续开展工作。
说明:(各学校要提前储备适当数量且符合上岗条件的后备食堂从业人员,遇到紧急情况时第一时间补充到位。根据各学校食堂的实际情况,储备人员不能低于原有从业人员的50%)。
第六步: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五、强化责任
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教体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对于工作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和恶劣社会影响的,严肃依纪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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