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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司法局机构简介

宝丰县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按照上级要求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的建议。

(三)负责起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后评估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负责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林站、办事处) 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六)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证文明执法。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七)承担县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县政府涉法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负责对以县政府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推进全县法律顾问工作。

(八)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九)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审査和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ー)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管理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督察检查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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