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为切实做好本轮强降雨过程防范应对工作,根据《宝丰县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7月2日22时起,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请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部署和要求,各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24小时值守,突出抓好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水库河流等薄弱环节防范,强化城市内涝、立交桥、涵洞、隧道、地下空间管控,做好灾害应对和人员转移避险工作,各级抢险救援队伍严阵以待,确保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宝丰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4104210001
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