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始终坚守“以民为本、阳光政务”的理念,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深化政府职能转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关键举措和重要途径,致力于构建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切实提升行政工作透明度,全力塑造人民群众满意的高效型政府。
一是提升主动性。第一时间主动学习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文件实质。同时,主动梳理我县政务信息公开事项,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照规定时间和程序进行发布,防止信息滞后、断档、延迟等问题,对发布的信息确保标题精准、信息内容一致,格式规范统一。
二是提升规范性。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特例”,精确地梳理政务公开的事项,分门别类地将各类信息进行公开,同时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平台”作用,规范上传各类文件、正文、图解等各链接做到紧密衔接,方便群众的查询,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
三是提升监管性。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途径、程序和审核等环节的监管,完善健全、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分级审核、考核评议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通过上述措施,宝丰县政府在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不仅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也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构建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奠定了坚实基础。未来,宝丰县政府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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