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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行政许可结果公示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关于对宝丰县金石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万件石墨配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做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单位: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

名  称:关于对宝丰县金石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万件石墨配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做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类: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对宝丰县金石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万件石墨配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做出审批决定。为确保项目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予以公示。

办公电话:0375-6519760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宝丰县山河路南段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均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宝丰县金石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万件石墨配件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宝丰县金石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万件石墨配件项目

宝丰县金石新材料有限公司

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西部工业园区6

河南锦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拟对现有1#生产车间设备进行整体搬迁,全部搬至厂区东北侧2#生产车间A区,搬迁后设备型号、数量、产品规模均不发生变化;并利用厂区已建厂房扩建建设年产40万件石墨配件项目,占地面积约6600平方米。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全厂规模为年产60万件石墨配件。

1)废气切割、打磨、精细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管道收集后引至2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等治理措施,项目运营后确保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灰、废布袋收集后外售。废真空泵油等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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