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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码”上行动

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期间药店“电子通行证”、“健康码”和购买退烧药、止咳药登记等工作情况,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海四带领药械化监管股的同志对辖区药店开展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中,王海四副局长要求各药店严格按照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到:1.进店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否则禁止进入;2.进店人员必须测量体温,体温异常者进行记录登记;3.进店人员必须扫健康码,登记信息,否则不能进入;4.药店必须定期消毒消杀,并进行记录;5.控制进店人员,避免聚集;6.购买退烧药、止咳药进行严格登记,验证电话号码。

此外,县市场监管局要求各药店对体温异常、购买治疗退热止咳类药品的人员,登记购买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购买药物名称、数量、与疫区人员接触史、外出史等信息,坚持每天对感冒、发热类药品购买者信息进行汇总上报,发挥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岗哨”作用。

县市场监管局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全县购买退烧药、咳嗽药人员信息,汇总后及时上报市局。

这次检查过程中,县市场监管局还抽查了部分药店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进货渠道、资质是否合法等,尤其是对口罩质量安全进行重点检查,切实保障老百姓在疫情期间用药用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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