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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药械安全监管 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为切实发挥企业经营主体责任,确保药械经营质量安全,2024年6月20日,宝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2024年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工作部署会议。会议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艳君主持,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药械监管股全体人员及药械经营单位负责人共4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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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丁艳君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各药品零售企业要认真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按照GSP要求开展经营活动,严禁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处方药凭处方销售、保证执业药师在岗、严格执行含麻黄碱类、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相关制度,确保药品储存条件及环境、进货票据、温湿度记录等关键环节符合规定。二是医疗器械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要求,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加大对医疗器械效期、质量管理巡查力度,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销售等记录制度,需冷藏、冷冻的医疗器械严格按规定条件储存、养护。

会议要求,各药械经营使用单位提高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规范经营使用质量管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定期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敬畏法律,学法懂法,规范药械日常管理行为,切实开展风险排查,用实际行动和专业化管理措施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会议强调,各药械经营企业要切实排查用电用水用气安全,注意防火防盗,配置与营业场所相适应的消防及防四害设施设备,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发生严重药械不良反应等突发事件的,应立即上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下一步,宝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药械安全监管力度,全面排查药械经营使用质量安全,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压实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用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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