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宝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晓丽,价格事务中心主任皂晓星做客宝丰县980直播间,为听众朋友答疑解惑。
主持人:收音机前的听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听今天的3·15特别节目,明天就是3月15号,也就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今天非常荣幸邀请到了宝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晓丽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事务服务中心皂晓星主任做客我们的直播间,对消费领域的有关问题共同为大家答疑解惑,王局长您好,跟我们收音机前的听众朋友打个招呼。
王局长:主持人好,观众朋友们好!“3·15”国际消费权益日是广大消费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节日,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县市场监管局、县消费者协会,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向长期战斗在消费维权第一线的各部门的干部职工及消费维权志愿者们表示亲切慰问!并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主持人:每年“3·15”宣传都有宣传主题,请问今年的宣传年主题是什么?其涵义是什么?
王局长:2025年“3·15”宣传年主题是“共筑满意消费”。“共筑满意消费”的涵义是:各级消协组织要以提升消费体验为目标,强化消费维权,助力消费政策,传播消费知识,有力有效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定职责,切实肩负起消费维权枢纽责任,推动提升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水平,为全方位提振消费、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主持人:每年的3月15日前后,市场监管部门都会组织安排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系列宣传活动,请问王局长今年的“3·15”活动是怎么安排的?
王局长:“3·15”国际消费权益日是广大消费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节日,也是我们市场监管局重要工作,历来我们都非常重视,今年的“3·15”活动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生态园广场设立主会场,集中举办以“共筑满意消费”为主题的广场宣传活动,各乡镇市场监管所为分会场,在属地同时开展宣传活动,现场接受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咨询,及时化解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二是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商场、进学校”等系列活动,零距离为社区居民、消费者及在校学生现场解答消费维权知识,普及法律知识。三是展示维权成果,现场销毁假冒伪劣商品。四是组织开展“3·15”执法专项行动,聚焦热点问题和当前群众反映的消费热点、难点问题,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能够积极参与。
主持人:消费维权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也是消费者最为关切的问题,请问王局长2024年市场监管局在消费维权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王局长:2024年,县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把抓消费维权工作与局中心工作相互结合,齐抓共管,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狠抓宣传教育。成功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根据省市局的会议精神和我县实际情况,举办集中的大型广场宣传,采取利用媒体、电子屏、横幅、版面等为主要宣传形式开展活动;召开3.15宣传活动工作会;3.15期间,共受理来电来访各类投诉咨询300余次,接收全国12315互联网操作平台线上投诉34件,办结满意率100%。二是狠抓“四大安全”。恪守法定职责,严格依法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强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坚守安全底线。三是狠抓投诉调解。2024年县市场监管局共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1677件、办结1677件,争议金额98.3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1.56万元。真正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狠抓ODR企业的发展。2024年全县共有86家企业和个体户申请加入ODR,经过审查确定40家企业成功加入ODR,这些单位都积极的投入到为消费者服务的行列,做到第一时间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主持人:一些人民群众想了解一下在日常生活中购买商品时存在质量等问题,那么他们如何去投诉、去举报、去维权?
王局长:请消协负责人回答。
皂主任:线上线下都可以进行投诉,消费者可直接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传真、邮寄信函、乡镇所在地市场监管所窗口等渠道进行举报投诉,消费场所是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或是ODR企业的可以直接向其投诉台进行投诉现场解决。要注意的是:现在网络营销、电视购物、抖音带货等消费成为年轻人消费的主流,随之而来的消费纠纷也越来越多,很多消费者不知道怎么去维权,向谁讨说法,这里告诉大家出现消费纠纷后,消费者要向被投诉人实际经营地或者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投诉,由其实际经营地或者平台经营者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主持人:消费者投诉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皂主任: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投诉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投诉人的姓名、电话号码、通讯地址;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姓名)、地址;(三)具体的投诉请求以及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
主持人:什么情况下市场监管部门可不受理投诉?
皂主任: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规定投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一)投诉事项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或者本行政机关不具有处理权限的;(二)法院、仲裁机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已经受理或者处理过同一消费者权益争议的;(三)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被投诉人侵害之日起超过三年的;(五)未提供本法第九条款项和第十条规定的材料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主持人:解决消费纠纷的途径有哪些?
皂主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主持人:今天的访谈就要结束了,请王局长给观众讲几句话。
王局长:在今后的工作中市场监管局会更加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或建议,认真梳理规范;二是强化监管理念。做到科学、依法、有效监管;三是强化服务意识。通过学习培训等各种形式,有效提升监管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真正的让人民群众放心消费。
主持人:感谢王局长的精彩讲解,今天的访谈节目到此结束,听众朋友们,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在这里呼吁广大消费者,当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维权热线: 12315。
再次感谢王局长和皂主任做客直播间,感谢听众朋友的收听,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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