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第八条要求,现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规划基本情况
根据《北汝河平顶山段河道采砂规划》(宝丰段内容),采砂规划时限为2017~2021年,宝丰段划分可采区8个(经调整后为5个),北汝河宝丰段规划控制开采量为391.95万m3(调整后为297.15万m3),控制开采平均深度1.7m,开采方式为旱采。同时划定了禁采区(各险工段、跨河、穿河设施及管道上下游区域)及禁采期(每年汛期6月1日至9月31日)。宝丰规划区主要涉及赵庄镇、石桥镇,境内河长26km。
二、规划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效果
1、大气环境影响
本规划在规划期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砂石破碎筛分粉尘、堆场扬尘、道路扬尘。砂石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采取除尘、洒水措施降低粉尘浓度;砂石料堆场全部进入密闭料库避免扬尘产生;进出场道路进行及时洒水,降低道路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进出车辆安装自动喷淋洗车装置。
2、水环境影响
本规划要求企业洗砂废水配置相应规模的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严禁排入河流;生活污水排至化粪池定期清掏至周边农田作为肥料施用,生活洗漱污水进行厂区泼洒抑尘。因此,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规划采用旱采方式,对北汝河水生生物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本规划根据政府要求采砂场主要配备采砂机械等设备,主要采取选用性能好的设备、安装基础减震、通过加强管理以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加以控制,同时对于距离居民较近的砂厂需要考虑对居民区安装隔声措施,降低对周边的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砂砾石、生活垃圾等,洗砂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砂砾石作为填补道路、制砖厂、河岸边坡防护材料利用,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中转站进入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因此,固体废物实现了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
本次规划区域范围内开采建设、生活区、生产区及堆场区需要占地,一定程度上在陆域方面会导致生物量的损失、水土流失以及陆域动物的影响;占用水域会对水生生物、水生生态环境等造成影响。本次规划提出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进行水土流失防治。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北汝河宝丰段河道采砂规划(2017~2021年)在采用本环评提出的规划调整建议后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和规划,对于繁荣地区经济,加强当地基础设施的建设,促进当地资源转化为经济动力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其经济和社会效益非常显著。另外,本规划对县域内河道进行采砂规划,划定禁采区、保留区,并划定禁采期,将对周围生态环境建设作出贡献。
规划区域在各采砂项目实施以后,采取相关环保措施对周围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程度有限,并且在严格落实生态建设、防治水土流失等措施,同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看,规划提出的开发建设方案按照本评价建议调整后总体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规划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需要考虑;
3、公众对本规划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联系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进行意见反馈。
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宝丰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375-6585859 联系人:鲁洪涛
通信地址:宝丰县人民路中段水利局
七、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75-3996680 传真:0375-3996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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